根据《广东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广东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报名参加此次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
(1)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3号)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2)199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如需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请携带有关证件到地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现场审核报名。
2.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2005年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发〔2005〕100号)等有关规定,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即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以及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具有非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转系列评审政策的人员;
上述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