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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办理通知汇总
考试吧 2018-12-14 11:23:34 评论(0)条

  点击查看:各地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时间汇总最新文章

陕西省2018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为做好2018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市考生领取证书注意事项

  1.各市考生领取要求:各市领取证书按照本市证书管理部门要求执行。省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各市考生个人领取证书业务。

  2.各市领取证书地址和电话(见附件1)

  二、省直考生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省直考生可根据本人需求选取邮寄或窗口领取的方式。

  (一)证书邮寄

  1.邮寄时间

  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1月2日(节假日除外)。

  2.邮寄流程

  证书邮寄采取自愿原则。考生首先在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中找到本人的证书管理号,尔后登录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在网站主页找到证书发放窗口,进入证书邮寄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我们将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把证书和《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并委托给邮局进行邮寄。

  3.邮寄费用

  考生通过微信支付费用(由邮政公司委托典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后,邮局以EMS的形式将证书邮寄给考生。西安市各区(新城区、莲湖区、未央区、碑林区、雁塔区、高新区、曲江新区、经开区、港务区、灞桥区)支付费用为12元(邮寄费10元+包装袋2元)。除西安10个区外需支付22元。

  4.邮寄要求

  (1)邮寄地址必须填写详细准确;(2)必须在付费备注栏填写考生姓名+本人移动电话+取得资格证书名称+邮寄地址(例如:张三+13312345678+会计中级+XX省XX市XX区XXX路XX号);(3)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收取快递(袋内装有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各一份)。

  5.在邮寄过程中出现资格证书损坏、丢失,邮政投寄公司将采取补救措施,根据我中心证书补办程序负责免费补办;出现收件人拒收或其他无法邮寄情况,邮政物流公司将资格证书退回我中心并及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因考生地址填写有误或没有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造成无法投递等个人原因,由考生承担相关费用。

  6.其它证书邮寄过程中的问题,请拨打邮局经办人电话:15339223923。

  (二)窗口领取

  1.领取时间

  2018年11月6日—2018年11月22日

  每周星期二、三、四办理(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40 下午:13:30--16:40

  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在规定时间无法领取。

  2.领取地点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区1号楼1层考务大厅(可乘坐22路、118路、221路、401路、716路公交车到祭台村站)。中心车位紧张,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电话:029—89538291。

  3.领取流程

  考生在窗口申领证书前,请提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好相关信息(填写样式见附件3)。依据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提前查询本人的证书管理号。(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xrsks.cn/website/news_show.aspx?id=5326)。

  4.领取要求

  (1)由考生本人领取证书。确需代办的,代办人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考生身份证丢失,请补办后再领取证书。

  (2)领证时携带准考证或成绩单(可以截图打印)、身份证原件和合格人员登记表,准考证或成绩单审核后由发证机关收回。

  (3)考生领取证书时,在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右上方注明合格人员名单中的序号,以便快速领取证书。

  (4) 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每周四(节假日除外)下午前来领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

  三、对通过不当手段或途径取得的证书,一经查实,收回所发证书进行销毁

  请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办证资讯。

  附件1:各市领取证书地址和电话

  附件2:合格人员名单(点击查看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3: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模板)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1

  各市领取证书地址和电话

  西安市:详见西安市财政局网(主页的会计管理)的相关通知

  宝鸡市

  地址:陈仓园市民中心西八楼

  电话:0917-3902315

  咸阳市

  地址:渭阳路6号市政府东楼

  电话:029-33210252

  铜川市

  地址:新区齐庆路2号市便民服务中心9010室

  电话:0919-3185690

  渭南市

  地址:朝阳路东段人力资源市场509室

  电话:0913-2330625

  延安市

  地址:宝塔区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A306职称考试中心

  电话:0911-2162306

  榆林市

  地址:人民政府人社局3楼312室

  电话:0912-3891327

  汉中市

  地址:汉台区民主街43号市政府院内行政服务大厅17号窗口

  电话:0916-2626198;0916-2639106

  安康市

  地址:市政府行政大楼12楼专技科

  电话:0915-3214916

  商洛市

  地址:商州区民主路1号市行政中心7楼11号

  电话:0914-2311064

  杨凌示范区

  地址:新桥路政务大厦西门北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便民大厅

  电话:029-87035080

  附件3

陕西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时间10月8日-11月30日


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受西安市人力与社会资源保障局委托,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承担2018年度西安考区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办理工作。现就资格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1.凡在西安市属及各区县报名参加2018年度(含以前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均可到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办理证书。地址:太白北路320号。

  2.陕西省直考区合格考生证书办理请联系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

  二、报送资料

  1.《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见附件,请提前将登记表填写完整,并在附件通过人员名单中查询序号填写在登记表右上角);

  2.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请补办后再前来办理);

  3.准考证或成绩单(如果丢失可登陆“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证书查询系统打印查询结果);

  4.预约单(可打印预约截图或预约查询,查询时无需输流水号,输入证件号即可);

  5.2017年度通过考试的未领证书人员所携带资料与2018年一致,无需携带照片;

  6.2016年及以前年度通过的考生(含2016年),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携带1张两寸证件照片(必须与准考证上的一致);

  7.如考生本人不能前来,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携带的资料与上述完全一致。

  三、资料报送程序

  (一)在西安市财政局网会计管理版块下载并如实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

  (二)办证人员需在西安市会计网上进行网上预约,持预约单按照预约时间办理(每日零点网站自动更新预约信息,可以预约10个自然日内的周一到周四,周五、周六、周日不受理请略过)。

  预约网址:

  http://xaczj.xa.gov.cn/bs/yuyue.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91

  (三)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受理办证材料工作时间:

  2018年11月6日至2019年3月底(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附件一:《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附件二:2018年初级会计合格人员名单。

  重要提示:证书办理初期人员较多,每天预约量有限,当预约已满时不必着急,本次办理领证工作预计持续五个月,时间充裕,请大家合理安排预约,避开领证高峰。

  另:2018年11月1日-30日是2019年度初级考试报名期间,到会计服务大厅办理现场审核的人员非常集中,故每天预约领初级证的名额较少,建议领证人员避开这段时间办理。

  西安市会计考办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列表:

  附件1:附件一: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2:附件二:2018年度初级合格人员名单(西安市).xls

 

关于领取2018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安排,现将杨凌示范区领取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人员

  参加2018年陕西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二、领证时间

  2018年10月18-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三、领证地点

  地址:杨凌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政务大厦东南侧)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

  四、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考生本人需持身份证原件;代领证书的需持领取人和考生身份证原件。

  证书快递:在杨凌地区以外工作或学习的考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快递证书,审核通过后,我们将委托快递公司邮寄证书,邮费到付,由考生自行承担。

  系统入口: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系统

  联系电话:87035350 87035503

  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10月17日

 

关于发放我市2018年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安人职字〔2018〕49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8年我市艾佩佩等946名同志参加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证书领取要求:

  1. 考生申领证书前,请提前在本通知附件2下载《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按照要求填写好相关信息。依据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提前查询本人的证书管理号及序号。

  2. 报名时准考证上工作单位在县区的考生,请将办证资料交各县区人社局,由各县区人社局统一领取。报名单位在市直的考生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不得代领;3人以上(含3人)由单位开具介绍信指派专人统一领取。不按规定程序办理,一律不予受理。

  3. 县区或单位统一领取证书的,需携带准考证或成绩单(可以截图打印)、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考生自行领证的,需携带准考证或成绩单(可以截图打印)、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身份证原件;确需代办的,代办人需携带考生委托书、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办证时间:2018年10月19日至12月19日

  三、 办证地点:安康市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9楼918室

  联系电话: 3214916

  附件:

  1. 2018年安康市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人员名单

  2. 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3. 各县区人社局领证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

陕西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办理通知汇总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8日

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发放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为做好2018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5日—11月9日(节假日除外)集中办理,按行政服务大厅作息时间执行。逾期未办理的,请在2018年11月12日后的每周二来办理。

  证书领取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领取地点

  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市政府院内行政服务大厅2号窗口,咨询电话:0916-2639106。

  三、注意事项

  1.考生申领证书前,请提前登陆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http://www.sxrsks.cn/website/news_show.aspx?id=4226),并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按照合格人员名单(附件)提前查询本人的名单序号和证书管理号(便于准确查找证书,办理领取手续)。

  2.证书由本人领取的。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成绩单(可以截图打印)和《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若身份证丢失,请先补办身份证后再办理证书领取事宜。

  3.委托他人代领的。请受委托人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再携带委托人的准考证或成绩单、《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办理领取事宜。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对所领取的证书安全共同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由单位代为统一领取证书的,除按照委托他人领取证书所需要的手续外,还必须携带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可采取提前预约的方式,预约电话:0916-2639106。

  5.证书领取后,准考证或成绩单由发证机关收回。

  附件:汉中市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共772人)

  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10月29日

关于咸阳市2018年会计初级成绩合格人员证书领取的通知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通知精神,2018年会计资格考试咸阳市共有2251名人员合格。咸阳市目前证书办理仅为现场办理,为做好咸阳市2018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领取时间

  2018年11月19日—2019年1月30日

  每周星期一、二、三办理(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40 下午:15:00--17:40

  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在规定时间无法领取。

  2.领取地点

  咸阳市渭阳路6号市人民政府西一楼102室

  联系电话:029—33210252。

  3.领取流程

  考生在申领证书前,请提前在咸阳市人力资源网通知公告里依据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提前查询本人的序号,以方便快速办理。由于领证人数较多,没有查询序号,请查询后再办理。

  4.领取要求

  (1)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成绩单(可以截图打印)领取证书。确需代办的,代办人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如考生身份证丢失,请补办后再领取证书。

  (2) 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2019年4-5月每周四(节假日除外)前来领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文件精神,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

  对通过不当手段或途径取得的证书,一经查实,收回所发证书进行销毁。

  附件1:咸阳市合格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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