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初级证书发放的补充通知
各位考生: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发放工作已经过半,为了提高考生领证效率,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可通过准考证号(注意不是管理号)确认自己所在的考区,进而确定领证地点。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到自己的准考证号。准考证号与考区、领证地点对应关系见附表。
二、省直考区和哈尔滨考区开通了证书邮寄快递服务,由于2018年度合格考生人数较多,邮寄业务量大,因此对邮寄速度有一定影响,请各位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愿选择。
附表:
准考证号(前五位) | 考区 | 地址 |
21818 | 省直 |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 |
21801 | 哈尔滨 |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1号楼3楼 |
21802 | 齐齐哈尔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大街144号513室 |
21803 | 牡丹江 | 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卧龙街1号515室 |
21804 | 佳木斯 | 佳木斯市行政中心市政府8号楼2楼 |
21805 | 双鸭山 | 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路安全大厦915室 |
21806 | 鹤岗 | 鹤岗市工农区新鹤路三元物资公司上行20米 |
21807 | 绥化 | 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主楼924室) |
21808 | 大庆 | 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 |
21809 | 七台河 | 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47号 |
21810 | 伊春 | 伊春市伊春区迎宾路5号人力资源市场1楼 |
21811 | 鸡西 | 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605室 |
21812 | 黑河 | 黑河市通江路31号202室 |
21814 | 大兴安岭 | 加格达奇区人民路15号323室 |
21815 | 森工 | 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号 |
21816 | 农垦 | 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75号 |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关于发放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 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考试中心、垦区人事考试中心、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已由国家人社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直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准考证号前五位为21818),持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11月19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11:30),节假日休息。省人事考试中心已开展证书快递邮寄业务,省直考区的考试合格人员可自愿选择邮寄服务,登陆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点击“证书办理”栏目,查询相关邮寄服务要求,或添加哈尔滨邮政便民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hrbyzfw,申请快递邮寄领取证书。
2、在哈尔滨市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准考证号前五位为21801),可登录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http://hrb.hljrsks.org.cn/),扫描“哈尔滨市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平台”二维码或在微信-通讯录-公众号右上角“+”搜索hrbkszx,关注官方微信公众账号后,在证书邮寄栏:选择快递服务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证书邮寄服务。哈尔滨市考试中心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1号楼3楼。
3、在其他市(地)、农垦、森工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考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各市(地)考试中心地址及咨询方式请点击各考区咨询方式。
4、如需他人代领证书,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准考证丢失的考生,持身份证前往办理,经核实原始存根无误后方可发证。为了提高发证效率,请广大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并在领取证书时出示。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在校生交给学校),由单位(学校)存入考生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