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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办理通知汇总
考试吧 2018-12-14 10:47:52 评论(0)条

  点击查看:各地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时间汇总最新文章

  2018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生: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我省2018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领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地点。

  省直考区成绩合格考生请于10月11日起,在工作时间内到省会计考办领取。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北环路44号,联系电话:027-87313587。

  其他市州考区成绩合格考生应当在当地财政部门公布的领证时间内,到报考时选择的属地财政部门领取证书。具体以当地财政部门公告为准。各地相关咨询电话附后。

  二、领证方式。

  领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发证时各地不得附加继续教育等任何条件。

  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复印件留存备查。

  三、2017年及之前的证书仍由各地人社部门发放。

  四、会计资格证书自考试结束后或补办后五年内未领取的,按相关规定逐级回收销毁。


附件:湖北省各地市州会计管理机构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
序号 市州 名称 电话 详细地址
1 省直 湖北省会计考办 027-87313587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北环路44号
2 武汉 武汉市会计考办 027-85746965 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499号
3 荆州 荆州市会计管理局 0716-8257198 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35号
4 黄石 黄石市财政局会计科 0714-6226682 黄石市下陆区杭州东路2号
5 鄂州 鄂州市会计考办 0711-3255222 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48号
6 荆门 荆门市会计局 0724-6663001
0724-6663022
荆门市象山大道11号
7 宜昌 宜昌市财政局会计科 0717-6332753
0717-6444972
宜昌市发展大道7号
8 襄阳 襄阳市会计局 0710-3230387 襄阳市樊城区建华路12号
9 黄冈 黄冈市会计局 0713-8610968 黄冈市七一路3号
10 孝感 孝感市财政局会计科 0712-2836017 孝感市槐荫大道311号
11 十堰 十堰市会计局 0719-8671937 (发证)
0719-8484769(继教)
十堰市河北路27号
12 咸宁 咸宁市财政局会计科 0715-8273615
0715-8273617
咸宁市咸宁大道45号
13 恩施 恩施自治州会计局 0718-8231627 恩施市舞阳大街一巷21号
14 天门 天门市会计局 0728-8211654
0728-8211653
天门市竟陵镇陆羽大道(市财政局6楼)
15 仙桃 仙桃市会计局 0728-3323351 仙桃市宏达路34号(仙桃市经管局5楼)
16 潜江 潜江市会计局 0728-6237339 潜江市章华南路34号
17 随州 随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0722-3257252 随州市城南新区迎宾大道
18 林区 神农架林区财政局会计科 0719-3335190 神农架林区松柏镇中心街8号

  2018年(荆州)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

  请您在10月11日后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2:30-5:30),到报考时选择的属地财政部门领取证书。

  本人领证,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他人代领,请携带代领人、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市直考生领证地点:荆州市财政局一楼会计服务大厅(荆州市沙市区塔桥路35号)。

  联系电话:0716—8257198

  荆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湖北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办理通知汇总
湖北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办理通知汇总

2018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发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我省职称证书办理流程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8]14号)要求,现就2018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发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手续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应当在公布的领证时间内,到报考时选择的属地财政部门领取证书。领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

  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

  仙桃考区成绩合格考生请于10月15日起到市会计局领取。

  地址:仙桃市宏达路34号经管局院内6栋5楼

  联系电话: 0728-3323351

  二、相关事项

  (一)2017年及之前的证书仍由各地人社部门发放。

  (二)会计资格证书自考试结束后或补办后五年内未领取的,按相关规定逐级回收销毁。

恩施州2018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领证公告

  2018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生: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我州2018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领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领证时间、地点。州直考区成绩合格考生请于10月11日起,在工作时间内到恩施州财政局507领取。地址:舞阳大街一巷21号,联系电话:0718-8231627。

  其他县市成绩合格考生应当在报考属地财政部门公布的领证时间内领取证书,具体以当地财政部门公告为准,各地相关咨询电话附后。

  2、领证方式。领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

  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复印件留存备查。

  3、2017年及之前的证书仍由各地人社部门发放。

  4、会计资格证书自考试结束后或补办后五年内未领取的,按相关规定逐级回收销毁。

  附件:2018年恩施州会计管理机构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

单位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恩施市财政局 8212910 机场路恩施市财政局607室
利川市财政局 7282839 利川市财政局504室
建始县财政局 3234463 建始县财政局810室(地税局新大楼)
巴东县财政局 4334661 巴东县财政局610室
宣恩县财政局 5823258 宣恩县财政局401室(原财政宾馆)
咸丰县财政局 6891093 咸丰县国税大楼1011室
来凤县财政局 6282683 来凤县财政局706室(档案大楼)
鹤峰县财政局 5282993 鹤峰县政府大楼四楼会计局办公室
恩施州财政局 8231627 恩施州财政局507(州政府院内)

  恩施州会计局

  2018年10月8日

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领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6号)和湖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发证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会考办〔2018〕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发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所需证件

  (1)本人领取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后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

  (2)委托代领时,委托人应携带本人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

  二、领证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考所属区域为荆门市市直的考生,请到荆门市财政局8楼801室(漳河新区双喜大道19号)领取,联系电话:6663001、6663022。

  报考所属区域为钟祥市的考生,请到钟祥市财政局15楼1509室(钟祥市长寿路8号)领取,联系电话:4267239。

  报考所属区域为京山市的考生,请到京山市会计局(京山市新市镇任畈路25号)领取,联系电话:7221426。

  报考所属区域为东宝区的考生,请到东宝区会计局(象山二路17号)领取,联系电话:6081525。

  报考所属区域为沙洋县的考生,请到沙洋县财政局6楼沙洋县会计局(沙洋县荆河路4号)领取,联系电话:8577604。

  报考所属区域为掇刀区的考生,请到掇刀区财政局6楼掇刀区会计局(白石坡大道8号)领取,联系电话:2444075。

  报考所属区域为屈家岭管理区的考生,请到屈家岭管理区财政局领取,联系电话:7413628。

  三、领证时间

  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2月10日

  四、其他事项

  如果考生忘了报名点是哪个区的,可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证书查询系统中查阅,(具体方法:打开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证书查询系统——输入要查询的内容及身份证号码——即可查出证书管理号),证书管理号的4至9位为考生报名地的行政编码,具体如下:

  市 直:270651

  钟祥市:270652

  京山市:270653

  东宝区:270654

  沙洋县:270655

  掇刀区:270656

  屈家岭:270657

  荆门市会计管理局

  2018年10月9日

 

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发放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告

  根据湖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发证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会考办〔2018〕9号)的精神,参加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证书发放工作由各地财政部门负责。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证书发放的对象

  参加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为我市各区财政局的考生。

  二、证书发放地点及时间

  考生根据自己报名时选定的报名点到相应的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证书。各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地址详见附件。

  发证的时间从2018年10月18日开始。

  三、领证时应携带的资料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由他人代领的,应同时交验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为了便于工作人员较快地查找到本人的证书,建议考生携带从网上截图打印的(或拍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从而准确地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的“证书管理号”信息。

  四、报名点的查询方法

  如果考生忘记了自己报名时所选定的报名点,不知自己应到哪个区财政局领证,考生可登录我局网站(网址:http://czj.wuhan.gov.cn/),查看“会计资讯”栏目,查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忘记报名点的查询方法》。

  五、关于以前年度证书的发放

  我市2017年及以前年度证书(含初级、中级)仍由市人社局职改办负责组织发放。查询网址:武汉人事考试网“证书办理”栏目(网址:http://www.whptc.org/);咨询电话:027-83919126。

  六、其它

  证书非财政部门印制,不受理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变更。

  武汉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9日

湖北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办理通知汇总

关于2018年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发证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8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发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合格者到报考时选择的属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即报名点)领取证书,报名点行政编码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证书查询系统中查询(证书管理号4至9位为考生报名点行政编码),各县(市)区报名点行政编码为:


市直 271151 郧阳区 271152 丹江口市 271153
房县 271154 竹山县 271155 竹溪县 271156
郧西县 271157 茅箭区 271158 张湾区 271159
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71160 武当山经济特区 271161

  二、市直成绩合格考生请于10月15日起到市会计管理局(河北路27号)会计人员管理科领取,联系电话:0719-8671937、0719-8484940。各县(市)区成绩合格考生领取时间以各县(市)区会计管理局通知公告为准。

  三、领证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

  四、2017年及之前的证书仍由各地人社部门发放。

  五、会计资格证书自考试结束后或补办后五年内未领取的,按相关规定逐级回收销毁。

  十堰市会计管理局

  2018年10月9日

转发省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发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现将省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发证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会考办(2018) 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发证时间:全市发证时间统一在2018年10月16日开始。

  二、发证管理部门和地址:发证工作采取现场领取方式,由考生报名地会计管理部门负责。

湖北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办理通知汇总

  三、为确保证书安全、及时发放到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手中。各县(市)、区会计管理部门在10月11日一12日到市会计局领取证书, 领证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

  发放证书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发放证书时必须认真核实签收人的签名。

  襄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关于领取2018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1、2018年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应当在公布的领证时间内,到报考时选择的属地财政部门领取证书。领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

  2、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复印件存档备查。

  3、市直成绩合格考生请于10月15日起到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地址:孝感市槐荫大道311号,联系电话:0712-2836017

洪山区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通告

  根据湖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发证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会考办〔2018〕9号)及武汉市会计考办的有关精神,参加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证书发放工作由各地财政部门负责。现结合我区实际,就我区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证书发放的对象

  参加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为洪山区财政局的考生。我区此次共有5582人,通过了初级资格考试,并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证书发放地点及时间

  考生根据自己报名时选定的报名点到相应的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证书。领证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509号(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机关大楼二楼会计科),联系电话:027-87406820。

  发证时间:从2018年10月18日开始,法定工作日时间内领取,有效领取时间5年。

  三、领证时应携带的资料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由他人代领的,应同时交验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为了便于工作人员较快地查找到本人的证书,建议考生携带从网上截图打印(或拍照)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从而准确地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的“证书管理号”信息。

  四、报名点的查询方法

  如果考生忘记了自己报名时所选定的报名点,不知自己应到哪里领证,考生可登录武汉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czj.wuhan.gov.cn/),查看“会计资讯”栏目,查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忘记报名点的查询方法》。

  五、关于以前年度证书的发放

  我区2017年及以前年度证书(含初级、中级)仍由武汉市人社局职改办负责组织发放。查询网址:武汉人事考试网“证书办理”栏目(网址:http://www.whptc.org/);咨询电话:027-83919126。

  六、其它

  证书非财政部门印制,不受理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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