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贵州省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已制证完毕。凡参加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联系所属市、州、贵安新区(贵阳市、黔东南州、黔南州、贵安新区财政部门,其余市、州人社部门)领取资格证书。
贵阳市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贵阳市会计培训中心(会计大厦: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北段198号)领取。如非本人领取,请委托代理人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领取。
贵州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
关于领取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已下发到我中心,为更好的服务考生,让大家能及时便捷的领取到资格证书,此次证书按“邮寄(顺丰快递)、现场发放和预约领证”三种方式发放。凡在铜仁市报名参加2018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合格的考生可选择不同的方式领取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具体通知如下:
一、邮寄(顺丰快递)
需要此项服务的考生,见通知后与我中心联系,将 “居民身份证”与填好的“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扫描为清晰的图片以邮件附件方式(所有图片资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到trkszx@126.com邮箱,邮件主题命名方式:“2018会初+姓名”。我中心将按时间段统计后,联系快递部门,按考生提供的邮寄地址寄出,寄达后请注意签收。
邮寄费用由考生承担,证书寄达后,由考生直接支付给快递人员,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现场发证
本人领证: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代人领证: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领授权委托书
1、发证时间
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2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末及法定假日除外)
2、发证地点
铜仁市考试指导中心(铜仁市碧江区西外环路10号市人社局6楼考试指导中心)
三、预约领证
既不愿意接受快递专寄服务,又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来现场领取的,可提前与考试指导中心联系,申请预约领取证书,在预约时间按本通知领证要求,带齐资料前来领取。
四、注意事项
《合格人员登记表》作为考试档案保存,一证一表。领取后由个人如实填写并送单位人事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和遗失人社部门不再补发。
领证咨询电话:0856-5234300(铜仁市考试指导中心)
铜仁市考试指导中心
2018年10月11日
关于领取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8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即将由省人社厅下发到我院,为更好的服务考生,让大家能及时便捷的领取到资格证书,此次证书按“邮政专递、现场发放和预约领证”三种方式发放。凡在遵义市报名参加2018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合格的考生可选择不同的方式领取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具体通知如下:
一、邮政专递
需要此项服务的考生,见通知后请及时联系我院,或将“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清晰的彩色图片及“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以邮件附件方式(所有图片资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到QQ邮箱(691089918qq.com),邮件主题命名方式:“2018会初+姓名”。一段时间集中统计后,我们会及时联系邮政部门,按考生提供的邮寄地址寄出,寄达后请注意签收。
邮寄费用由考生承担,证书寄达后,由考生直接支付给邮政快递,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大约省内每证15元,省外每证20元)
二、现场发证
1、第一阶段:2018年10月8日—10月19日(周末不休,照常发证)
发证时间:09:00—11:30;14:00—16:30
2、第二阶段:2018年10月29日—12月31日(每周二和周四发证,逢法定节假日休息)
发证时间:09:00—11:30;14:00—16:30
注:由于10月20日—28日,我院要组织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此周暂停发放证书。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3、发证地点
遵义市人事考试院(红花岗区银河路625号,遵义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五楼502室)
详细地址:从老城出官井南隧道下行往桃溪寺方向约1200米。
乘车路线:20路、21路和33路公交车到“人力资源市场站”下即到。
三、预约领证
不愿意接受邮政专寄服务的,又因个人原因不能在现场发证的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考生,可提前与考试院联系,申请预约领取证书,在预约时间按本通知领证要求,带齐资料前来领取。
四、领证要求
1、领证考生需备齐《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遵义市人事考试院领取“资格证书”及“合格人员登记表”;
2、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手书签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和“代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前来办理相关领证手续。
3、我院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1号)和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文件的相关要求,将对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当场发放资格证书和登记表。
五、注意事项
《合格人员登记表》作为考试档案保存,一证一表。领取后由个人如实填写并送单位人事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和遗失人社部门不再补发。
领证咨询电话:0851-23163875(遵义市人事考试院)
遵义市人事考试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