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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办理通知汇总
考试吧 2018-12-13 20:10:47 评论(0)条

  点击查看:各地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时间汇总最新文章

关于发放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第一批公示合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相关考生: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将唐山市2018年度会计初级第一批公示合格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事宜公告如下(此次发放范围为2018年6月19日-28日审核通过并领取合格人员成绩单的考生。后续办理审核的考生,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一、证书领取时间

  集中发放时间为10月8日-10月12日、10月15日-10月19日,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集中发放时间结束后,每周三仍办理证书发放事宜(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证书领取地址

  2018年度初级《证书》由市级考试管理部门统一发放。

  领取地点:唐山市建设南路47号财政局财会培训中心3层教室。

  咨询电话:2838258

  三、领取的要件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四、证书领取方式及所需携带资料

  为方便考生,《证书》领取方式采取单位集中领取和考生个人领取的方式。

  1、单位集中领取所需携带资料

  ①领取单位需出具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需注明领取资格证书名称、领取时间、领取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被领取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②被领取人合格人员成绩单

  ③附件1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登记表(需考生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考生个人领取所需携带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不能办理领取事宜)

  ②本人合格人员成绩单

  ③附件1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登记表》(需考生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机构盖章)

  五、需说明的事项

  1、办理证书领取业务应为考试通过人员本人,如本人确有实际困难,需要他人代为办理的,除携带通知要求全部资料外,还应加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填写《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时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如实填写,不得涂改。此表要妥善保管,领证后请及时将《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因未存入人事档案造成的后果由领取单位或领取人自负。

  3、2017年度会计初级及以前年度初、中级《证书》仍由市人社局组织发放。财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负责2017年度会计中级及以后年度初、中级《证书》的发放工作。

  4、下方图表为《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样表,请考生认真了解填表内容及填写方式。填写内容应与本人档案资料一致。

  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018年度会计初级样表)

  (下划线标黑的为填写内容)

姓 名 XXX 性别 男/女 身份证号 18位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会计初级资格批准日期前
取得最高学历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毕业证书上
的专业
毕业时间 毕业证书上的时间 学制 如:4年全日制本科 学 位 按学位证书填写
无学位的填写无
参加工作时间 首次参加工作时间
如:2000年10月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如:10年
工作单位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如实填写
无单位的填写无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现有职称名称
无职称的填写无
取得时间 按现有职称证书填写无职称的填写无
报考专业 会计 级 别 初级 类 别
取得资格名称 助理会计师 批准日期 2018年5月20日
证书管理号 见证书右下角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如实填写
无单位的填写档案托管或人事代理机构
考试管理

机构意见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章)
2018520

  注:

  1、本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3、本表涂改无效。

  5、请认真填写《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登记表》(附件1)。

  唐山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

  附件:证书领取登记表.doc

秦皇岛市财政局

关于发放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秦皇岛市财政局(开发区华山中路2号)603房间。

  二、领取时间:10月8日开始领取。

  三、现场填写《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由考生自行存入个人档案。领取人需要携带考生的资料原件如下(不需复印件),如需代领请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1.成绩单;

  2.身份证;

  3.毕业证;

  4.学位证;

  5.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注:此次证书发放只针对6月30日前通过报名条件审核的考生,6月30日后审核的考生和未审核的考生,证书发放时间及程序另行通知。

  附件: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018年度会计初级样表)

XXX

性别

/

身份证号

18位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会计初级资格批准日期前

取得最高学历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毕业证书上

的专业

毕业时间

毕业证书上的时间

学制

:4年全日制本科

按学位证书填写

无学位的填写无

参加工作时间

首次参加工作时间

如:201610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如:10

工作单位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如实填写

无单位的填写无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现有职称名称

无职称的填写无

取得时间

按现有职称证书填写无职称的填写无

报考专业

会计

初级


取得资格名称

助理会计师

批准日期

2018520

证书管理号

见证书右下角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如实填写

无单位的填写档案托管或人事代理机构

考试管理


机构意见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章)

2018520


  注:

  1、本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3、本表涂改无效。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8年9月25日

  关于发放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考生: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将邢台市2018年度会计初级第一批合格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

  一、证书发放时间

  发放时间: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集中发放时间结束后,每周二仍办理证书发放事宜(节假日除外)

  二、证书领取地址

  领取地点:邢台市桥西区守敬北路281号邢台财政局会计科五楼515室。

  三、需携带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不能办理领取事宜)。

  2、附件1《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登记表》(需考生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机构盖章)。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办理证书领取业务应为考试通过人员本人,如本人确有实际困难,需要他人代为办理的,除携带上通知要求全部资料外,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考生在领证现场填写《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时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如实填写,不得涂改。此表要妥善保管,领证后请及时将《登记表》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因未存入人事档案造成的后果由领取人自负。

  3、2017年度会计初级及以前年度初、中级《证书》仍由市人社局组织发放。财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负责2017年度会计中级及以后年度初、中及《证书》的发放工作

  4、下方为《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表样,请考生认真了解填表内容及填写方式,填写内容应与本人档案资料一致。

  《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表样

  5、会计初级第一批合格人员为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29日期间到财政部门进行过材料核实的人员。

  邢台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8年9月26日

  辛集市财政局关于发放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将辛集市2018年度会计初级第一批合格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时间

  发放时间: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二、证书领取地址

  领取地点:辛集市财政局会计科(一楼112室)

  地址:辛集市西华北路147号

  三、需携带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不能办理领取事宜)

  2、报名时所填写学历证原件(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 一寸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

  4、 考试合格成绩单

  5、填写的《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四、注意事项

  1、要求考生本人办理证书领取业务。

  2、考生自行下载《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表样,认真了解填表内容及填写方式,如实填写,内容应与本人档案资料一致。财政局根据考生填写的《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进行现场打印,考生领证后请及时将《登记表》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因未存入人事档案造成的后果由领取人自负。

  3、本发放范围为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29日期间通过材料核验的第一批合格人员。

附件:《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附件:《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样表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18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已下发,请通过2018年初级报名资格复核的考生,持身份证、复核完成后领取的成绩合格单、近期一寸白底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资格证书到成绩复核时所登记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股(科)领取,具体事宜请咨询各县(市、区)财政局(节假日除外)。

  附1:各县财政局会计股(科)电话

各县市区财政局 证书领取地址 咨询电话
新华区财政局 解放东路24号中国银行办公楼四楼 03173012640
运河区财政局 解放西路13号(清风楼西200米) 03173132200
黄骅市财政局 黄骅市渤海路中段 03175227549
河间市财政局 河间市曙光中路48号财政局四楼 03173279812
泊头市财政局 泊头市财政局四楼406室 03178188035
任丘市财政局 任丘市裕华中路13号 03172218368
南皮县财政局 南皮县财政局三楼301会计国资科 03178856815
吴桥县财政局 吴桥县财政局一楼会计股 03177364085
肃宁县财政局 肃宁县聚贤街10号 03175021407
盐山县财政局 盐山县财政局二楼会计股平津大街618号 03176262379
海兴县财政局 海兴县财政局一楼会计股 03176628309
东光县财政局 东光县财政局三楼会计股府前大街152号 03177721117
孟村县财政局 孟村县财政局三楼会计股 03176723361
献县财政局 献县水源路72号 03174622624
青县财政局 青县财政局二楼会计股 03174022307
沧县财政局 沧县财政局四楼会计稽查股黄河东路35号 03173161075
渤海新区财政局 黄骅港航运中心大厦1802室 03178553791
华北石油报名点 华北油田公司人事处二十楼东技术干部科 03172756792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中捷财政局会计科418室 03175482042
南大港财政局 南大港财政局会计科4018室 03175897821

  附2: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姓 名 例如:王五 性别 男/女 身份证号 ……
一寸白底儿照片
毕业院校 例如:河北大学/上海复旦/… 所学专业 例如:会计学/经济学/国际贸易...
毕业时间 例如:2010 学制 例如:4年 学 位 ××学士/硕士/博士/无
参加工作时间 例如:2010年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例如:8年
工作单位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例如:××单位 主管会计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例如:经济师/审计师/…/无 取得时间 例如:2012年/无
报考专业 会计 级 别 初级 类 别
取得资格名称 助理会计师 批准日期 2018年5月20日
证书管理号 证书右下角管理号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例如:××工作单位人事部门/××人才市场人事档案托管中心∕…其他存放地点
考试管理

机构意见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章)

2018 年 5 月 20 日

  注:

  1、本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3、本表涂改无效

  沧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8年10月8日

  定州市财政局关于发放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第一批审核合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相关考生: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冀会考办〔2018〕6号)要求,现将定州市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第一批审核合格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此次发放范围为2018年6月30日之前审核通过并领取合格人员成绩单的考生,合格人员名单附后(附件3),后续办理审核的考生,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证书领取时间

  发放时间:10月8日——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证书领取地址

  2018年度初级《证书》由市财政局统一发放。

  领取地点:定州市清风南街92号,财政局二楼人教科。

  咨询电话:0312-2331326

  四、领取的要件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2、《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五、证书领取方式及所需携带资料

  考生个人领取所需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不能办理领取事宜);

  2、本人合格成绩单;

  3、附件2 《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

  4、小二寸近期免冠蓝色背景证件照2张。

  六、需说明的事项

  1、办理证书领取业务应为考试通过人员本人。

  2、附件1为《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样表,请考生认真了解填表内容及填写方式,填写内容应与本人档案资料一致。

  3、填写《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2)时,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如实填写,不得涂改。领证时领取的《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要妥善保管,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因未存入人事档案造成的后果由领取单位或领取人自负。

附件1: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样表)

附件2: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附件3:定州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第一批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保定市财政局关于办理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保定考区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自2018年10月15日开始领取(周六日,节假日休息),请按以下要求办理领取事宜:

  一、查看填表说明,请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会计服务—地市链接—保定市”网页查看通知,按要求下载附件“《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备用。

  二、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和高中或以上毕业学历(证书)领取合格证书和《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已盖章的空表一张),已通过资格审核的出示身份证即可领取,照片在表格领回按规定填好相关内容后存档时再贴。

  三、代领,请出示合格人员身份证或复印件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在“领取登记册”上签写:代领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领取时间。

  四、办理地点,合格考生请到各自资格审核地点办理领取事宜(在哪里参加的资格审核在哪里领取)。

  即:已在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到各县(市)区财政部门领取;已在保定市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保定市五四东路366号河北大学老校区东行300米路南)资格审核的,还在资格审核处领取。

  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要求先办理资格审核再办理领取事宜。

  咨询电话:5176535、5176536

  附:2018年《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2018年10月8日

  关于领取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的通知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的印制、信息打印已完成,承德考区将于10月15日进行证书的发放。

  请在6月19日—7月6日完成审核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审核地领取。

  市直审核领取地址:承德市财政局214室(承德市武烈路189号),联系电话:2256346

  双桥区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2109120

  双滦区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4301105

  开发区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2121035

  营子区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5011919

  承德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3011133

  兴隆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5051418

  宽城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7577950

  平泉市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6082580

  滦平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8582426

  隆化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7062801

  围场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7528610

  丰宁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8012741。

  衡水市财政局关于发放2018年度第一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初级科目考试合格通过审核人员:

  依据省财政厅工作安排,我市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为更好服务全体合格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市财政局将分期分批向初级科目考试合格审核通过人员发放《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现通知如下:

  1、初级科目考试合格通过审核人员请下载《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此表。填写过程中可参照《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2018年度初级样表)(见附件2)。

  2、本人持相关证件(见附件3)于10月15日——19日(正常工作时间),到市财政局会计科(桃城区永兴西路819号一楼132室),填写《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正式表格),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3、第一批初级科目考试合格通过审核人员证书领取时间安排名单见附件4。为保证全市发证工作有序进行,请初级科目考试合格通过审核人员遵守时间安排。

  4、衡水市财政局会计科咨询电话:0318-2166530。

  附件:

1、《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docx

2、《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2018年度初级样表).docx

3、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应携带资料.docx

4、2018年衡水市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安排表(第一批).docx

  衡水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12日

  关于领取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定于10月18日起统一开始发放,本次发放范围为7月31日前通过审核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一寸白底免冠照片,到审核点县(市、 区)财政局领取证书。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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