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吧

安全师

考试吧>安全工程师>复习指导>生产法及法律知识>正文
2019年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讲义: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考试吧 2018-12-10 18:30:52 评论(0)条

  >>>>> 2019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法律知识》重要讲义汇总最新文章

考试吧提示:下载"安全师万题库",立即开启刷题模式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一、生产经营单位事故信息的报告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2、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事故信息的续报

  事故具体情况暂不清的,负责事故报告的的单位可以先报事故概况,随即补报事故全面情况。

  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应当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当日补报。

扫描丨长按二维码帮助安全师考试通关
了解2019安全资讯
了解安全通关技巧
了解历年真题试卷
了解10页精华点题

安全师万题库下载 | 微信搜"万题库安全工程师考试"

展开全文

安全工程师万题库

更多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已有2015313人做题
下载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技术
已有2141357人做题
下载

安全工程师章节课

全部科目
评论(0条) 发表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m.566.com)北京美满明天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MA01WU311X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