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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备考精选习题(2)
考试吧 2018-10-12 16:13:33 评论(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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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题·简答题】(2007年)甲、乙同为丙公司的子公司。甲、乙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该公司股本总额为3.8亿元,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未持有该公司股份)2%、3%的股份。甲、乙在法定期间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其持股比例后,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股份10%、20%时,甲、乙决定继续对丁上市公司进行收购,依法向丁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并公告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60天。

  收购要约期满,甲、乙持有丁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85%。持有其余15%股份的股东要求甲、乙继续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收购其股票,遭到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是否为一致行动人?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乙是一致行动人。根据规定,无相反证据时,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属于一致行动人。在本题中,甲、乙公司同为丙公司的子公司,因此,甲、乙是一致行动人。

  (2)收购要约期满后,丁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否还具备上市条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收购要约期满后,丁上市公司的股票已不具备上市条件。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上市条件之一是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在本题中,丁上市公司的股票已达不到该上市条件。

  (3)甲、乙拒绝收购其余15%股份的做法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乙拒绝收购其余15%股份的做法不合法。根据规定,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被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后,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本题考点提要】

  1.要约收购一致行动人

  2.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处理

  【考题·综合题】(2010年)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2001年发起设立,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截至2008年底,A公司资产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

  (一)2008年2月1日,A公司董事长黄某主持与某世界知名企业谈判W合作项目。3月17日,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当晚,黄某建议其亲属陈某买入本公司股票。3月18日,在A公司召开的年度例会上,黄某宣布了公司与某世界知名企业合作的消息。3月21日,A公司就该重大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在中国证券报上予以公告。此后,A公司股票持续上涨。3月28日,黄某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票全部售出,获得50万元。

  (二)2008年4月,A公司为筹集W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向B银行借款3000万元,期限为2年。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约定:A公司以其拥有的价值3000万元的生产设备为其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若A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该生产设备归B银行所有。该抵押未办理登记。

  (三)2009年1月,A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股份占A公司股份总数的40%,另有持有10%股份的股东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了会议。该次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的决议形成会议记录。其中部分通过事项的表决情况如下:

  1.在审议公司为筹集W合作项目所需资金,董事会提出的向原股东配售5000万元的配股方案时,持有10%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弃权;持有9%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决时根据授权投了赞成票;其余持有21%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均投了赞成票。

  2.在审议公司2009年为购买W合作项目所需的重要生产设备,计划投资7000万元的事项时,持有1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持有10%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弃权;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决时根据授权投了反对票;其余持有1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均投了赞成票。

  3.在审议公司解聘某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时,持有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弃权;持有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决时根据授权投了赞成票;其余持有30%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均投了赞成票。

  要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规定,分析并指出上述(一)、(二)、(三)事项中有哪些违法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1.事项(一)不合法之处。

  (1)黄某建议其亲属陈某买入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合法。

  根据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本题中,黄某属于A公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向陈某建议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内幕交易行为,是违法的。

  (2)黄某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票全部售出的行为违法。

  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本题中,黄某作为A公司的董事长,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票“全部”售出的行为违法。

  2.事项(二)不合法之处。

  抵押合同约定将生产设备归B银行所有的约定不合法。

  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本题中,A公司与B银行约定A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该生产设备归B银行所有是不合法的。

  3.事项(三)不合法之处。

  (1)向原股东配售5000万元的数额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前股本总额的30%。

  本题中,上市公司配售前注册资本为1亿元(股本总额),其30%是3000万元,因此向原股东配售5000万元的数额不符合规定。

  (2)持有31%股份的股东赞成即通过该决议的方式不合法。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配股属于增资事项,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在本题中,A公司股东大会赞成该事项的表决权仅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2%(31%÷50%)。

  (3)公司2009年购买W合作项目所需的重要生产设备的决议通过不合法。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一年内出售、购买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超过资产总额30%的,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在本题中,该重要生产设备投资额7000万元,已经超过资产总额2亿元的30%,而A公司股东大会赞成该事项的表决权仅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0%(15%÷50%)。

  【考题·综合题】(2007年)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05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

  乙公司于2005年1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

  2005年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3月1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

  2005年8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

  2005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的甲公司的全部股票。

  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

  2005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

  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05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李某是否有权对甲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决议行使表决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董事李某无权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

  (2)董事陈某是否应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董事陈某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3)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4)股东郑某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股东郑某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遭到监事会拒绝后,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股东郑某是否可以于2005年12月20日转让全部股份?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股东郑某不可以于2005年12月20日转让全部股份。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例题·简答题】某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09年成功地发行了500万元人民币的5年期公司债券,2013年该公司决定再次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已知该公司的净资产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对外债务没有违约或迟延支付本息的情形。

  要求: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司发行债券应具备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公司发行债券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②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③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④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⑤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⑥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该公司能再次发行多少5年期的公司债券?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该公司能再次发行5年期的公司债券为1900万元。

  根据规定,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本题中为6000×40%-500=1900(万元)。

  (3)该公司符合什么条件可以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

  『正确答案』根据规定,资信状况符合以下标准的公司债券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自主选择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①发行人最近3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

  ②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③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A级;

  ④中国证监会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例题·综合题】甲上市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自股票上市以来连续盈利,每年向股东支付股利,且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也没有其他重大违法行为。2012年4月,甲公司拟增发新股,并决定选择乙证券公司作为甲公司增发新股的承销商承担承销业务。

  甲公司向乙证券公司说明公司11位董事中有4位董事因反对此次新股发行而辞职,但乙证券公司为确保新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暂不公布该情况,并与某报记者丁联系,为甲公司发行新股大做文章。记者丁撰稿报道该次发行新股的目的是为了扩大经营范围,甲公司决定向高科技领域投资。甲公司新股发行工作如期成功进行。

  乙证券公司集中资金优势连续大量购进甲公司股票,致使甲公司股票连续涨停。直到年度报告披露之时,甲公司预报亏损,原来向高科技领域投资的计划子虚乌有。此时,甲公司股票价格大跌。

  持有甲公司股份6%的股东丙在年报预报亏损公告前从乙证券公司得知预报亏损信息,遂将自己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全部卖出,获利颇丰,但很多中小投资者则损失惨重。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具有发行新股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具备发行新股的条件。

  根据规定,公司发行新股的主要条件是: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公司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乙证券公司购买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证券公司购买甲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合法。

  根据规定,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证券,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属于操纵市场行为。

  乙证券公司集中资金优势连续大量购进甲公司股票,致使甲公司股票连续涨停属于“操纵市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3)甲公司应披露的重大事件包括哪些内容?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应披露的重大事件是董事的变动。

  根据规定,公司的董事,1/3以上的监事,或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属临时报告的范围。

  甲公司11位董事中,有4位辞职,这属于重大事件,应当披露予以公告。

  (4)投资者丙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丙的行为不合法。

  根据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属于内幕信息,

  持有甲公司股份6%的股东丙在年报预报亏损公告前从乙证券公司得知预报亏损信息并卖出股票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

  (5)记者丁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记者丁的行为违法。

  根据规定,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制、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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