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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2018年初中后高职院校招生工作方案
枣庄市教育局 2018-05-10 09:30:00 评论(0)条


  枣庄市2018年初中后高职院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18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以下简称“初中后高职院校”)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省、市分级管理,招生计划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达。5月20日前,枣庄市招生办于“枣庄教育局官网”(www.zzjyj.gov.cn)公布。

  二、招生办法

  参加今年高中段招生考试且成绩达到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初中后高职院校,不实行注册入学。

  三、报名及填报志愿

  (一)考试报名时间:4月23—27日。

  (二)报名地点:(1)应届在校生于初中毕业学校随高中段招生进行;(2)已被春季招生录取的学生,志愿报考初中后高职院校的,可以回原初中学校或户籍所在区(市)招生办报名(就读学校有高职招生计划且设有报名点的,可在就读学校就近报名);(3)回原籍的考生凭户籍证明、学籍证明(加盖原就读学校及区(市)教育局学籍管理章)和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到户籍所在区(市)招生办报名。

  (三)报名方式:实行网上平台报名。考生在4月23日前,填报“枣庄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交报名点审核,管理员登录平台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核对确认报名材料。

  1. 报考初中后高等职业院校的考生,在《枣庄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初中后高职院校志愿”对应位置填写“高职”二字,“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必须为空。

  2.未参与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职院校征集志愿(补录)的填报。

  3.“体育选考项目”,按表中要求选填。

  (四)填报志愿:应届初中毕业生于7月13日在“枣庄教育局官网”(www.zzjyj.gov.cn)上填报志愿,完善信息。征集志愿(补录)填报志愿时间:8月1日—2日。

  (五)志愿设置:“高等师范教育”院校设两个提前批志愿和一个是否调剂志愿;“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设两个顺序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不同批次之间考生可以兼报。

  (六)投档规则:按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投档;提前批按1:1.2的比例先投档,提前批录取结束后再投高职批按1:1的比例投档。征集志愿不分批次,按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按1:1的比例投档,每名考生本次报名,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不重复投档。

  (四)考试成绩发布与管理

  1. 成绩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公布原始分数,同时公布等级。等级划分规则是将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B、C+、C、D+、D、E共8个等级。参照正态分布原则,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3%、7%、16%、24%、24%、16%、7%、3%。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B、C、D、E共5个等级。

  2. 成绩发布

  7月10日在枣庄市教育局官网(www.zzjyj.gov.cn)公布成绩。

  3. 成绩保密

  考试成绩属于考生个人隐私,除考生本人按要求进行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考生成绩,不得将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区(市)、学校的依据,不得根据考试成绩给区(市)、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五、评卷与统分

  评卷、统分工作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统分同步进行。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分两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

  (一)7月11日前,市招生办确定出初中后高等师范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填报志愿资格分数线,在“枣庄教育局官网”上公布。

  (二)7月13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须自行上网(网址:http://218.58.227.204:7080)填报,账号、密码分别为学籍号、身份证号码,上网填报后,自行修改密码留存。

  (三)7月14日提前批(“高等师范教育”)投档。市招生办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高中段招生考试成绩网上投档。

  (四)7月21日前,招生院校上传预录取考生数据,未按时回传数据的,市招办将自动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7月24日,高职批投档。市招生办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高中段招生考试成绩网上投档。

  (六)7月27日前,各招生院校完成对我市生源第一阶段投档名单工作的审核。

  第二阶段:

  (七)7月31日前,市招生办将院校招生缺额计划向社会重新公布。8月1日—2日组织考生填报高职征集志愿(补录)。

  (八)8月6日进行第二阶段投档。投档及审核程序同第一阶段。

  (九)8月10日前,预录取。录取按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

  (十)8月13日前,市招生办汇总整理预审各招生院校通过招生邮箱回传的数据信息(如果发现院校提交的数据库不符合录取规定,市招生办及时退回院校修改后再提交)。

  (十一)8月15日前,市招生办将考生信息数据库上报省录取系统。

  (十二)8月21日—23日,市招生办汇总院校预录取信息通过系统检测,结果反馈院校。

  七、宣传与生源发动

  录取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每一个考生的切身利益,历来备受社会关注。各区(市)教育局、招生院校、初中学校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招生简章、招生咨询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多渠道做好生源发动工作,让考生、家长、社会充分了解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办法,招生计划要宣传到所有中学,引导考生根据自己兴趣和特点选择合适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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