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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招聘公告
浙江人事考试网 2017-09-18 13:31:03 评论(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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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是浙江省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浙江省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省委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浙江行政学院是浙江省政府领导的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体制,机构规格正厅级。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每个岗位1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2017年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1981年9月26日以后出生的、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7年10月31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9月19日9:00-9月26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每位应聘人员对网上注册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9月19日-9月2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9月19日9:00-9月28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本次招聘计划。取消本次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由《综合应用能力(A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组成,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由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组成,各按50%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7年10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笔试内容:《综合应用能力(A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1月3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面试由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自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正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提供申请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由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组成。

  专业能力测试主要结合应聘岗位要求,考查应聘者的解决专业问题、掌握专业知识及专业实践能力。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综合能力和素质。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本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zjdx.gov.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3.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面试入围名单、考察人选及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机关纪委,0571-89085078。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0571-89085033)、机关纪委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1-89085033,88848209(传真)

  相关下载:2017年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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