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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17下半年四川遂宁人民警察考试公告》得知:2017下半年四川遂宁人民警察考试时间如下:
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至24日。公共科目笔试于9月23日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于9月24日上午进行,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四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9月2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遂宁市公安局初审,市公安局汇总后于2017年9月26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情况清单报送市人社局审核。审核合格的加分人员名单于2017年9月30日前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csn.gov.cn)网站上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7年11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7年11月下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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