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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17年全国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汇总(7月28日更新)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综治维稳组织建设,全面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根据有关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格巡逻巡查员80人。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网格巡逻巡查员80人。
二、工作职责:负责网格片区治安巡逻以及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服从区政法委及黄石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调度等。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政治立场坚定,五官、品行端正,身体、心理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现象,服从组织安排。
(三)年满18周岁(1999年7月30日前出生)以上,45周岁(1972年7月30日后出生)以下,具有良好品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工作能力,身高不低于168cm(含),体重参照征兵标准(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上限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下限不得少于标准体重的15%)。
(四)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男性(因本批岗位特殊性仅限男性)。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治安拘留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含信用黑名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一)网格巡逻巡查员月综合报酬工资33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类保险等),按照区政法委统一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
五、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按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公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报批核准、聘用。
(一)公布信息
通过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pt.hxrc.com)公开发布招考公告。
(二) 报名和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莆田市荔城区文献东路皇冠大厦5楼(步行街旧国货商场楼上),联系电话:0594-2200018;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从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网站(pt.hxrc.com)下载并如实填写《黄石镇网格巡逻巡查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本人2寸彩色免冠近照。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奖励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以上学历考生须提供)及2寸相片2张到莆田市荔城区文献东路皇冠大厦5楼(步行街旧国货商场楼上)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4、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证件及材料,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无法保持联系畅通等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三)组织考试
1、开考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1.2倍时,按1:1.2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1.2倍时,面试后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体能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承办方(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莆田分部)发放的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成绩按总分100分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体能测试项目:100米短跑,体能测试标准以考生签字确认的考生须知为准,按总分100分计算;
4、考生总成绩计算:按体能测试项目成绩 占20%与面试成绩占80%计算考生总成绩;另有加分项目(各项可累加计算):高中学历加0.5分,大专学历加1分,本科加1.5分,退伍军人加2分,公安类院校毕业加4分,有摩托车驾驶证加0.5分,同等条件下有摩托车驾驶证优先。考生最终成绩为总成绩加上加分项目得分,最终成绩在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网上进行公布;
5、排名及录用:按照成绩总得分排名确定拟招录人选,当总得分排名并列时,以体能测试优者为先;若再次出现并列的,根据并列候选人的文化程度、所学专业、获奖情况等确定优先录用人选。
6、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将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体检缺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7、确定拟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8、公示、报批:(1)拟聘人员统一在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再次递补;(2)报批: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办理批复手续。
9、聘用手续:根据荔城区政法委的批复,与拟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
(一)咨询电话:
0594-2200018(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莆田分部,优先拨打)
0594-2972509(黄石镇人民政府综治办)
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
(二)查询网站: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pt.hxrc.com)
2017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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