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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的规定,经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安县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至1999年7月期间出生);
3.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资格复审
(一)招聘岗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海安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登陆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海安门户网站(www.haian.gov.cn),下载并填写《海安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发至82784358@qq.com邮箱;留学回国人员下载填报《海安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发至82784358@qq.com邮箱。海安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资格审核。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3:1的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门户网站公告。被取消岗位报名人员,由海安县广播电视台及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9:00~11:30。
(三)资格复审
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8月8日(8:30-11:30,14:30-17:30)。复审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通过资格复审后需缴纳面试或笔试费用100元。资格复审地址:海安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58号广电中心205室)。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海安门户网站公布。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一)岗位1、岗位2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为播音主持、才艺展示和试镜。播音主持、才艺展示,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0倍进入试镜,不足10倍的,按实确定。试镜内容为播音主持演示,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6倍进入笔试,不足6倍的,按实确定。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二)岗位3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摄像采编,编辑软件为Adobe Premiere。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0倍进入笔试,不足10倍的,按实确定。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三)岗位4、岗位5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4笔试内容为影视技术(影播室方向)等相关专业知识(70%)和公共基础知识(30%);岗位5笔试内容为计算机、网络工程、数据库等方面专业知识(70%)和公共基础知识(30%)。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四.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成绩公布及计算方式
(一)岗位1、岗位2、岗位3面试成绩、岗位4和岗位5笔试成绩以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海安门户网站公告。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需再缴纳笔试或面试费用100元。
(二)总成绩
岗位1、岗位2总成绩为播音主持、才艺展示成绩40%+试镜成绩20%+笔试成绩40%;
岗位3总成绩为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岗位4、岗位5总成绩为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在岗位1、岗位2、岗位3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以及岗位4、岗位5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海安门户网站上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安县广播电视台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海安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海安县广播电视台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1)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86962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九.本公告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安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3-8882066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13-88857001(海安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附件: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县广播电视台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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