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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组织工作方案》精神,现将武汉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组织形式
武汉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统一程序、统一题本、统一时间的要求,采取全市集中面试的方式进行。各区、市直机关(含所属二级单位)、面向社会招考的公安人民警察职位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人事考试院共同组织实施。
二、面试考场设置
全市共设1个集中面试考场,地点为: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江岸区江汉北路106号)。
三、面试时间安排
2017年7月11日(周二)至7月16日(周日),共六天。具体安排为:
7月11日-12日:市公安局职位;
7月13日:市直机关职位;
7月14日:市直机关,江汉区、武昌区、江夏区职位;
7月15日:硚口区、青山区、洪山区、东西湖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职位;
7月16日:江岸区、汉阳区、蔡甸区、黄陂区、新洲区职位;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街道(乡镇)职位。
上午开考时间8:30,下午开考时间13:30。上、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分别于7:20、12:20前完成面试签到工作(报考市公安局的考生于上午6:50、中午11:50前到市一商校集中签到)。
面试人员名单和集中面试安排见附件1和附件2。考生如需咨询,请与各招录单位联系。
四、面试方式
面试实行市(州)和县(市、区)、乡镇(街道)职位分层设考,全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题本每天两套,上午、下午各一套。市(州)级职位,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为20分钟,县(市、区)级和乡镇(街道)级职位,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为15分钟。
五、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 +面试成绩×0.5。
面向社会招考的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0+申论试卷成绩×0.3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0.30)×0.5+面试成绩×0.5。
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街道(乡镇)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5 +面试成绩×0.5。
六、对考生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务必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室,不得透露姓名及本人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人社部《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七、相关事项
(一)按照全省统一规定,对于调剂后仍达不到面试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除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党政紧缺人才职位可放宽到1:2组织面试外,其余职位一律取消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全市共取消、核减招录计划5个,分别为:
1、市外办英语翻译岗位(职位代码:2002001029001),计划2个,2人入围,职位取消。
2、市公安局中心城区分局警务技术职位1(职位代码:2002001059006),计划1个,无人入围,职位取消。
3、市公安局中心城区分局执法勤务职位14(职位代码:2002001060014),计划8个,20人入围,按比例核减2个计划,余6个计划,按笔试折算成绩前18名的考生参加面试。
(二)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岗(职位代码:2002001050004),计划1个,2人入围,该职位为党政紧缺人才职位,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面试可正常开考。
(三)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附件:
中 共 武 汉 市 委 组 织 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公务员局
2017年7月6日
关于相关政策如有不详尽之处,可以添加官方微信咨询,微信号:wtk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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