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的时间和依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7 月 7 日至 7 月 12 日中午 12 时。考生填报志愿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市中招办根据《市教委关于下达 2017年天津市普通高中本市生源招生计划的通知》、《市教委关于下达 2017 年天津市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市教委关于下达 2017 年天津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和《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 2017 年天津市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汇总公布的《2017 年天津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本市生源招生计划》。未经市中招办汇总公布的招生学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
志愿类别的设置
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须填写《2017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以下简称《志愿表》)。《志愿表》分为市内六区考生使用和市内六区以外区考生使用两种,每种《志愿表》均设置“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和“各类中职学校志愿”2 个志愿类别。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各批次录取均依据志愿表批次顺序进行。考生选择志愿类别不受限制。每类志愿可按规定填报若干志愿学校(专业)。
填报志愿的程序
1.各区中招办负责对各生源学校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培训,各生源学校要做好对考生和家长的志愿填报培训和指导。
2.考生和家长详细了解了各项中招政策和办法,经慎重考虑后,自主自愿填报《志愿表》,并对其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3.各区中招办负责组织生源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
采集考生志愿。
4.各区生源学校负责打印考生志愿表,考生和家长负责确认本人的志愿信息。考生在填报志愿后,考生及家长须在由管理系统打印出来的《志愿表》上签字确认。未履行签字确认手续的,《志愿表》无效。
5.市内六区中招办负责整理、汇总本区考生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将所有《志愿表》报送至市中招办。
6.其他区中招办负责整理、汇总本区考生志愿信息,《志愿表》在本区中招办留存。
市内六区考生
在“9 所市重点高中学校”批次,设 2 个学校志愿栏,考生可从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新华中学、实验中学、天津二中、天津三中、天津七中、天津中学 9 所学校和实验中学王克昌班中选报 2 个志愿。在“其他高中学校”批次,设 12 个学校志愿栏,考生可从面向市内六区招生和面向全市招生的高中学校中选报 12 个志愿学校。考生填报的志愿学校应不少于 5 个,所填报的志愿中其学校所属区应不少于 2 个。
市内六区以外区考生
在“市教委直属重点高中学校”批次,设 1 个学校志愿栏,可从分配到本区的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天津中学的招生名额中选报 1 个学校志愿。“其他高中学校”批次,设 12 个学校志愿栏,其中,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志愿栏不少于 2 个。考生应按照本区中招办规定的办法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学校。
“指标生”的志愿填报
已取得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应将定向推荐的学校填写在本批次志愿栏的首位。取得指标生资格的考生也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其参加其他学校录取与未取得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实行同一录取办法。
“特长生”的志愿填报
符合规定条件,通过审批及公示的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将所报考的招收特长生学校填在学校所在批次的“志愿栏”首位。只有既被确认特长生身份,又填报对应的招生学校的考生,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创新实验班的志愿填报
凡具有南开中学、天津一中、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新华中学法语班报名资格的考生,须参加相关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测试)。经招生学校面试(测试)合格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招生学校,须填写《2017 年天津市创新实验班、法语班招生志愿表》。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须回原区学校,在全市统一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填写《2017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按所填报志愿参加各级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录取。
各类中职学校的志愿填报
“五年制高职和中高职衔接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试验学校及专业”批次,设 2 个学校及专业志愿栏。招生代码为七位,前五位为学校代码,后两位为专业代码。“中职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类专业”批次,设 3 个学校及专业志愿栏。招生代码为七位,前五位为学校代码,后两位为专业代码。“其他各类中职学校”批次,设 2 个学校志愿栏。考生可从普通中专(含外省市中职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三个类别中,选报同一类别的 2 所志愿学校。填报“其他各类中职学校”志愿须先在选择填报的中职学校类别后的方框内划“√”,再填写属于该类别中的招生学校代码与招生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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