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易错点辨析:诉讼时效
考试吧 2016-03-15 10:03:23 评论(0)条
一、易错易混点辨析

二、易错易混题目演练
【母题·单选题】2015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5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最后期限是( )。
A.2016年5月5日
B.2016年5月25日
C.2017年5月5日
D.2017年5月25日
【子题·单选题】2015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5年8月1日,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向其支付到期租金。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向甲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 )。
A.2016年5月5日
B.2016年8月1日
C.2017年5月5日
D.2017年8月1日

以上考点是近三年常考易错易混考点,初级会计师教师建议:必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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