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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章节知识点(1)
考试吧 2016-01-13 17:16:34 评论(0)条

2016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章节知识点汇总

[零基础学员]2016会计职称通关复习规划已经发布热点文章

  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总结: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具有“利导性”。

  (5)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6)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他人—定行为的法律后果,具有“可预测性”。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被指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1.法律关系的主体:

  当事人,至少有两个主体。

  (1)公民(自然人及自然人属性的企业)

  (2)机构和组织(法人)

  (3)国家

  (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2.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

  (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3.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特征: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

  举例:水和空气是否属于法律关系客体?

  大自然中的河流,空气不能被人类控制则不能作为客体,如能被控制并能带来价值则可以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如制售的氧气和矿泉水等。

  (1)物:自然物;人造物;货币和有价证券

  (2)非物质财富:

  ①知识产品(著作、发明)

  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

  (3)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①生产经营行为

  ②经济管理行为

  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保管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

  (4)人身

  ①活人的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的“物”;

  ②权利人对自己的人身不得进行违法或者有伤风化的活动;

  ③对人身行使权力时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超出法律授权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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