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经济法基础》预习要点:法的分类
考试吧 2015-09-24 08:56:49 评论(0)条
2016年《经济法基础》预习要点:法的分类
【预习要点】
划分标准 |
法的分类 |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 |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 | 根本法和普通法 |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 | 实体法和程序法 |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 | 一般法和特别法 |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 | 国际法和国内法 |
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 | 公法和私法 |
【要点点拨】
1.注意掌握法的不同分类标准及其分类结果。
关注566会计职称微信第一时间获取试题、内部资料等信息!
会计职称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 微信搜索"566会计职称"
初级QQ群: | 中级QQ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