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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第五章(7)
考试吧 2015-02-04 16:28:38 评论(0)条

  点击查看:2015年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税前扣除项目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提示1】会计利润形成中的扣除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并且是按照实际发生额扣除。

  【提示2】税金项目内容:包括6税1费(会计上“营业税金及附加”列支):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特别注意1】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应纳税所得额中不得扣除。

  【特别注意2】4个费用性税金(会计上“管理费用”列支):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如果四税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再作为税金单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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