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吧

会计职称

考试吧>会计职称>复习指导>初级经济法基础>正文
2015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第三章(15)
考试吧 2014-12-14 15:05:50 评论(0)条

  点击查看:2015年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票据的权利

  票据的权利: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的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票据的权利

含义

顺序

付款请求权

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

【提示】持票人可以是票据记载的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书人;担负付款义务的主要是主债务人。

第一顺序权利

票据追索权

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

【提示】当事人除票据记载的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第二顺序权利

关注考试吧会计职称微信第一时间获取中级查分信息!

会计职称题库手机题库】 | 搜索微信公众账号"566会计职称"

初级QQ群 中级QQ群
展开全文

会计职称万题库

更多
初级会计实务
初级会计实务
已有5842863人做题
下载
经济法基础
经济法基础
已有5681251人做题
下载

会计职称章节课

全部科目

会计职称VIP课

更多热门课程
评论(0条) 发表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3g.exam8.com)北京美满明天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MA01WU311X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