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4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报考相关规定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类型
1.招生学校
我国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统称为教育部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历教育。
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是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
经教育部核准的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2.招生类型
成人高校招生类型有三种:
① 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是以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为基础的一种本科层次学历教育。
② 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是以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为基础的一种本科层次学历教育。
③ 高中起点升专科(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起专”):是以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为基础的专科层次学历教育。
在我省招生的学校及其招生类型、招生专业、招生数量、学习形式及学制等情况请阅读“吉林省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计划”。
(二)报名和填报志愿
1.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①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③ 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④ 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⑤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这些考生在报名前要到相关部门或网上查验自己的专科毕业证是否真实有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入学后教育部不予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根据卫生部《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②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③ 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④ 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原则上要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医学类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考生要慎重填报志愿。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所在地招生办报名。
(4)报考农村干部班的考生由省人才项目办委托各市(州)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生源,经审查合格后,到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
②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③ 在上一年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情节严重,受到处罚的人员。
2. 报名时间和办法
① 报名方式:吉林省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②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至9月13日。
③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9月9日至9月15日,(其中9月10日休息一天)。
④ 报名办法:考生先在网上报名,即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吉林省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crgk.jledu.gov.cn。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网报时所选择的确认地点即: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照相和交费。
港、澳、台、归侨或外侨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报名结束后,各地将这些考生的原始证件送交省招生办审核确认后,方为报名结束。
二代《居民身份证》消磁或丢失的考生,要及时补办二代《居民身份证》。9月22日,这些考生持办理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确认现场再次确认方为报名结束。当日不去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在我省工作的外省籍考生进行信息确认时除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外,必须有公安户籍部门填发的居住证(有效期含2014年)及复印件和用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证明。
⑤ 考生必须本人到信息确认地点进行信息确认,由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照相并打印考生信息确认表,考生核对信息准确后,在确认表上签字并交给招生办公室,方为报名结束。不交考生信息确认表及考生未签字则报名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严禁用照片进行照相。现场确认照相时要继续使用省里统一制作统一标识的照相用背景布,报名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将对上传的考生照片进行检查比对,发现属于摄录照片的,不仅要取缔考生报名资格,并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⑥ 考生网上报名时要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节选),同时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要求,并在相应项目栏点击“我遵守”方可通过报名。
⑦ 各类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交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各市(州)招生办公室审核后于9月22日至24日送到省招生办公室审批。报审材料包括: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确认表、照顾考生名单(考生姓名、报名序号、照顾条件、审核人签字、市级招办盖章)
⑧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文件规定,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均可申请报名免试入学。考生所申请入学的院校必须是本省内院校。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网上报名后,在9月15日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退役士兵持退伍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选派部门服务期满合格证明,到网报时选择的确认地点打印出报名信息表,同时填写“2014年吉林省成人高校免试入学审批表”和档案袋。报名材料由各市(州)招生办公室统一于9月22日至24日报送省招生办公室。材料内容包括:免考名单(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免考条件、联系电话、审核人签字、市州招办盖章)、免考档案袋、免考登记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确认表、相关服务期满合格证和相关部门证明。具体报名执行办法如下: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持“2014年吉林省成人高校免试入学审批表”,到当地市(州)组织部在“选派部门意见栏”盖章。
2)“三支一扶”人员,持“2014年吉林省成人高校免试入学审批表”和省人社厅颁发的“考核期满合格证”,到当地市(州)人社局在“选派部门意见栏”盖章。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选派部门意见栏” 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到团省委审核、盖章。
4)“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持“2014年吉林省成人高校免试入学审批表”,到当地市(州)民政局在“选派部门意见栏”盖章。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由当地市(州)教育局审核盖章。
申请免试的考生经省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后方予确认免试录取。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免考资格及当年考试资格。申请免试考生如因毕业证书在学历认证部门不能认证进而入学后不能注册学籍,责任自己负责。
⑨ 严禁有组织的大规模外省籍考生集体在我省报考。
⑩ 严禁省内考生跨地区集体报考。
3.填报志愿
① 填报志愿在“吉林省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中与报名同时进行。
② 省招生办公室在“吉林省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上公布在我省招生的院校及招生专业目录,供考生填报志愿时选择。
③ 报考志愿分两栏。第一栏为本科志愿(高起本和专升本)栏,第二栏为专科志愿栏。考生可按顺序填报两个本科志愿和两个专科志愿。一个学校志愿栏内限报一个专业志愿。
④ 本科志愿栏第一志愿报高起本的考生,其本科志愿栏第二志愿可兼报考试科目相同的院校及专业;不准兼报专升本志愿,专科志愿栏可兼报高起专志愿。
⑤ 本科志愿栏第一志愿报专升本的考生,其本科志愿栏第二志愿必须报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志愿。不准兼报高起本和高起专志愿。
⑥ 第一志愿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其它志愿可兼报文史类。但第一志愿报文史类或理工类的考生,其它志愿不准兼报艺术类。
⑦ 第一志愿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其它志愿可兼报理工类。但第一志愿报理工类或文史类的考生,其它志愿不准兼报体育类。
⑧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应选择是否同意专业调剂,不填或填不同意的考生均不能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⑨ 考试科目不相同的院校专业不能兼报。
4.考试费用标准
考生报名及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字[2003]42号)文件规定收取。即报考专升本的考生180元,报考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130元。专升本免试生报名费180元。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由确认点通知考生本人。
(三)考试
1.考试日期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考试日期为2014年10月25日、26日、27日。
2.考试科目
① 高中起点本、专科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考生任选一个语种。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除参加三科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② 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各专业考试科目:公共课两科,即政治、外语(英、日语任选其一);专业基础课一科。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如下:
文史、中医类专业:考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专业:考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教育学专业:考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法学类专业:考政治、外语、民法。
理工类专业:考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经济、管理类专业:考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农学类专业:考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专业:考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延边大学的朝鲜语言文学专业:考政治、外语、现代朝鲜语。
延边大学的汉语言、日语教育专业:考政治、外语、现代汉语。
延边大学朝鲜语专业:考政治、朝鲜语、现代汉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③ 朝鲜族聚居地区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朝鲜族考生,报考用汉语授课的成人高等学校,语文科考试既考汉语文,也考朝语文,汉语文不翻译成朝文,用汉文答卷。汉语文和朝语文考试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但汉语文成绩一般达到70分以上,方能录取。其它各科(不包括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各科专业课)翻译成朝文,用朝文答卷。不准用朝汉两种文字混答试卷。
④ 用汉语答题的试卷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用朝文答题的试卷全部在常规试卷上作答。
3.考试地点
各考区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专升本和高起本考试考点必须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具体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考试成绩公布及查询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查询,考生也可通过拨打联通公司16897755、移动公司12580电话或登录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招生信息网、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吉林教育电视台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五)录取
1.录取工作安排
① 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②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办公室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考试成绩达到该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需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③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统考成绩和当年招生计划数,按层次、考试科类划定,经省招生委员会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④ 录取新生名册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加盖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负责发送给考生。
2.录取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校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经本人申请(申请专科起点本科的应具备专科毕业文化程度),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由省招生办公室验证合格后,录取时可照顾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增加20分投档。
①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党委),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直厅(局)系统,一汽集团公司、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石油吉化集团公司、白山电厂、通化钢铁集团公司、吉林能源交通总公司、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影集团、出版集团、吉林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边林管局、吉林民航机场集团公司等企业授予的各类模范(先进)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省级及以上工、青、妇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③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
⑦年满25周岁以上考生。
(5)报考农、林、地质、水利、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类所有专业,当生源不足时,可降20分录取。
(6)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有效证件可以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凡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1份。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须交验县(市、区)以上侨务办公室证件;烈士子女、烈士配偶考生须交验省人民政府证件。
如考生符合多项照顾条件时,其照顾分数不累计,取其中最高分。
(六)新生报到
1.录取的新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新生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所录取的学校报到。
2.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报考或录取条件,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成人高考网上阅卷考生条形码粘贴办法及答题卡填涂、书写说明
(一)考生条形码粘贴办法
网上阅卷答题卡的扫描过程中,考生准考证条形码作为扫描中识别考生信息的主要依据,考生应保持条形码的整洁和完整。不要在条形码上面和周围写画,条形码损坏、贴错位置的答题卡按无效卡处理,考生应该对监考员下发的准考证条形码认真核对,避免发错。考生核对无误后,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的红色矩形框内,条形码一律横贴(即条形码准考证号码从左向右方向排列)。
(二)网上阅卷考生答题卡填涂、书写说明
因实行网上阅卷,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前,要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并按规定要求认真填涂、书写。答题前考生需在答题卡的规定区域内用黑色墨水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码。开始作答时,注意答题用笔,答题卡客观题部分必须用2B铅笔填涂。
答题卡客观题部分:客观题评卷由计算机完成。如果选择的答案选项填涂方法不正确,计算机将无法识别。因此,考生正确填涂答题卡,是保证计算机评卷质量和减少考生成绩误差的重要前提。正确填涂方法: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所选答案选项对应涂点涂黑。做到“涂黑、涂满、涂匀”;修改信息涂点时,要将原涂点用橡皮擦干净,再涂上新答案;凡用错误填涂方法填涂以致计算机无法识别的答案选项,均不能计入考生成绩。
答题卡主观题部分:只允许用0.5毫米以上的黑色碳素墨水钢笔或0.5毫米以上的黑色墨水签字笔书写,因黑色墨水笔书写的答卷被扫描后生成的图像清晰度高容易被识别,书写时字迹要工整、清晰,不要写的太细长,字距适当,答题行距不易过密,不得使用铅笔、红笔、蓝色的钢笔或圆珠笔等其他笔书写,如用铅笔、红笔、蓝色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答案、作图无效。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描绘清楚。在图像处理过程中,计算机通过扫描软件根据图像定位点的定位将考生答题准确无误的生成特定的图像文件。所以,严禁在答题卡的图像定位点黑方框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答题卡的答题区域矩形边框为每道题的答题范围,评卷员根据评卷分工分别对每一题的答案进行评阅,每个答题区域矩形边框外的任何文字,在发给该题的评卷教师评阅时将不被显示。因此,考生应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切不可超出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无效。答题时如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可用修改符号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然后紧挨着在其上方和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书写时与正文一样,不能超过该题答题区域的矩形边框,否则修改的答案无效。修改答案可使用橡皮擦,但应注意不要使试卷造成破损。禁止使用涂改液、涂改胶带纸改错或用透明胶带纸粘撤欲修改的内容,保持卡面清洁,答题卡不得折叠,不要破损,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无法评阅卷,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守则
(一)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相关内容,同意后签字。
(二)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秩序。
(三)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不得入场)。
(四)考场统一准备石英钟和考试所用文具。严禁考生携带各种具有发送和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对讲机、无线耳机等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扫描等信息传输设备以及手表、答题用笔、格尺、涂改液、修正带等考试文具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和粘贴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接到试卷和答题卡后,须认真检查有无漏印、缺损、字迹不清等,如有应及时提出更换,开始答卷后一律不准更换答题卡。
(七)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以交卷并离开考场、考点。
(八)在答卷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必须用2B铅笔填涂选择题。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十一)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将答卷、答题卡、草纸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静候收卷,待监考收齐答卷、答题卡、草纸,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二)对违反《考生守则》的考生,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条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