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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一建《法规》章节考点及精练:第二章一节
考试吧 2014-08-14 09:35:45 评论(0)条

  查看汇总:2014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考点及精练汇总

  1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是一种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特殊活动,对建设工程是否具备施工 条件以及从事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和事前控制,对于规范建设 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 国家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Z30201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 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制度是由国家授权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开工之前对其是否符合 法定的开工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允许其开工建设的法定制度。建立施工 许可制度,有利于保证建设工程的开工符合必要条件,避免不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盲目开 工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或导致国家财产的浪费,从而使建设工程在开工后能够顺利实施, 也便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和掌握所辖范围内有关建设工程的数量、规模以及施工队伍 等基本情况,依法进行指导和监督,保证建设工程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1Z302011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我国目前对建设工程开工条件的审批,存在着颁发“施工许可证”和批准“开工报 告”两种形式。多数工程是办理施工许可证,部分工程则为批准开工报告。

  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一)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2001年7月原建设部经修改后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 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 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可以 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据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 在300m2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抢险救灾等工程

  《建筑法》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这几类工程各有其特殊性。所以,从实际出发,法律规定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为避免同一建设工程的开工由不同行政主管部门重复审批的现象,《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这有两层涵义:一是实行开工报告批准制度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国务院的规定,其他任何部门的规定无效;二是开工报告与施工许可证不要重复办理。

  (四)另行规定的建设工程 《建筑法》规定,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据此,军用房屋建筑工程是否实行施工许可,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

  一、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

  开工报告制度是我国沿用已久的一种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制度。1979年,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在《关于做好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了这项制度。1984年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中将其简化。1988年以后,又恢复了开工报告制度。开工报告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资金到位情况;(2)投资项目市场预测;(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4)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的要求。1995年国务院《关于严格限制新开工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源头控制的通知》、《关于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通知》中,均提到了开工报告审批制度。近些年来,公路建设项目等已由开工报告制度改为施工许可制度。

  需要说明的是,国务院规定的开工报告制度,不同于建设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工作。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承包商即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通过后,即可开工。虽然在字面上都是“开工报告”,但二者之间有着诸多不同:(1)性质不同,前者是政府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政许可制度,后者则是建设监理过程中的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的认可;(2)主体不同,前者是建设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后者则是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3)内容不同,前者主要是建设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后者则是施工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

  【案例】

  1.背景

  某镇为改善当地的经济环境,大力发展果品产业。某果品加工厂决定投资800万元建设果汁生产分厂,计划用地30亩,用于水果储存加工。经镇政府土地管理科批准,果品加工厂获批了该项目30亩农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筹备3个月之后开工建设。但在开工不久,县城建局便发现了此项违法建设的工程,责令立即停工,限期补办施工许可证,并要处以罚款。

  2.问题

  本案中果品加工厂有何违法行为,应如何处理?

  3.分析

  《建筑法》第7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该果品加工厂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开工建设厂房和果库,属于违反施工许可法律规定的行为。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建筑法》第64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据此,县建设局有权依法责令其停工,限期补办施工许可证,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此外,该果品加工厂开工建设所依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为镇政府的土地管理科颁发,超越了《城乡规划法》第37,38,40条所规定的核发权限,还应当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Z302012 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一、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这是因为,建设单位(又称业主或项目法人)是建设项目的投资者,如果建设项目是政府投资,则建设单位为该建设项目的管理单位或使用单位。为建设工程开工和施工单位进场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是建设单位应尽的义务。因此,施工许可证的申请领取,应该是由建设单位负责,而不是施工单位或其他单位。

  二、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

  《建筑法》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004年8月经修改后颁布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办理用地批准手续是建设工程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经程序,也是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就不能批准建设工程开工。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规划许可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须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007年10月颁布的《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这两个规划许可证,分别是申请用地和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镇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所以,只有取得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施工场地应该具备的基本施工条件,通常要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决定。例如:已进行场区的施工测量,设置永久性经纬坐标桩、水准基桩和工程测量控制网;搞好“三通一平”或“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施工使用的生产基地和生活基地,包括附属企业、加工厂站、仓库堆场,以及办公、生活、福利用房等;强化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在施工现场要设安全纪律牌、施工公告牌、安全标志牌等。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一般要由监理单位查看后填写“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拆迁一般是指房屋拆迁。房屋拆迁要根据城乡规划和国家专项工程的迁建计划以及当地政府的用地文件,拆除和迁移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并由拆迁人对原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补偿和安置。拆迁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作,必须按照计划和施工进度进行,过早或过迟都会造成损失和浪费。需要先期进行拆迁的,拆迁进度必须能满足建设工程开始施工和连续施工的要求。‘这也是申办施工许可的基本条件之一。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建设工程的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来承担。因此,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依法通过招标或直接发包的方式确定承包该建设工程的施工企业,并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否则,建设工程的施工将无法进行。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施工图纸是实行建设工程的最根本的技术文件,也是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这就要求设计单位要按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施工进度,安排好施工图纸的配套交付计划,保证满足施工的需要。特别是在开工前,必须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 术资料。2000年9月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技术资料一般包括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资料和主要原材料、燃料来源,水电供应和运输条件等技术经济条件资料。掌握客观、准确、全面的技术资料,是实现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证。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

  我国已建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制度。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仅要满足施工需要,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工程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的永恒主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 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2003 年11月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 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 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 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对“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作了进一 步规定,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 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 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是施工准备工作的中心环节,其编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建设工程质 量和安全生产,影响组织施工能否顺利进行。因此,施工组织设计须在开工前编制完成。 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内容就是要有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由 施工企业负责编制,并按照其隶属关系及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简繁等进行审批。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建设资金的落实是建设工程开工后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一些年来,某些地方和建设 单位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和自身经济实力,在建设资金不落实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盲目上 建设项目,强行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承包或施工,转嫁投资缺口,造成拖欠工程款的问题难 以杜绝,不仅加重了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影响了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也扰乱了建 设市场的秩序。许多“烂尾楼”工程等都是建设资金不到位的结果。因此,在建设工程开 工前,建设资金必须落实。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 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于施工活动本身很复杂,各类工程的施工方法、建设要求等也不同,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很难在一部法律中采用列举的方式全部涵盖。国家对建设活动的管理也在不断完善,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还会发生变化。所以,《建筑法》为今后法律、行政法规可能规定的施工许可证申领条件作了特别规定。需要说明的是,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才有权增加施工许可证新的申领条件,其他如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等都不得规定增加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

  目前,已增加的施工许可证申领条件主要是监理和消防设计审核。

  1.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为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据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中增加了一项规定,“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2.2008年10月经修改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规定,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8个方面的法定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此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还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1Z302013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一、申请延期的规定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施工活动不同于一般的生产活动,其受气候、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制约较大,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允许适当延期还是必要的。但是,申请延期也须有必要的限制。

  二、核验施工许可证的规定

  《建筑法》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所谓中止施工,是指建设工程开工后,在施工过程中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施工的一种行为。中止施工的原因很复杂,如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以及宏观调控压缩基建规模、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等。

  对于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以防止建设工程在中止施工期间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保证在恢复施工时可以尽快启动。例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确定合理的停工部位,并协商提出善后处理的具体方案,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应当派专人负责,定 期检查中止施工工程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设单位要与施工单位共同做好中 止施工的工地现场安全、防火、防盗、维护等项工作,防止因工地脚手架、施工铁架、外墙挡板等腐烂、断裂、坠落、倒塌等导致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并保管好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在恢复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恢复施工的有关情况。中止施工满1年 的,在建设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还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看是否仍具备 组织施工的条件,经核验符合条件的,应允许恢复施工,施工许可证继续有效;经核验不 符合条件的,应当收回其施工许可证,不允许恢复施工,待条件具备后,由建设单位重新 申领施工许可证。

  三、重新办理批准手续的规定

  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 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 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一般都属于大中型建设项目。对于这 类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在审查和管理上更应该严格。

  【案例】

  1.背景

  对黄河某灌区节水改造工程2008年度项目开工报告的批复为:“你局2007年12月 24日报来的《关于黄河灌区节水改造工程2008年度项目开工的请示》文件已收悉。根据 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44号)有关要求,对你局2008年度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开工条件进行了审查,经研究,批复如下:

  (1)黄河灌区节水改造工程2008年度项目的项目法人、设计批复、筹资方案、质量监督、施工监理以及招标投标、工程合同、材料准备等工作符合水建管[2006]144号文件开工条件的有关要求,同意于2008年元月15日起开工建设该项目。

  (2)要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及基本建设项目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据工程建设有关批复内容,严格程序,科学组织,精心施工。要加强项目管理,抓好安全生产,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及时发挥工程效益。

  (3)项目竣工后,由省水利厅主持验收。对项目预备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不经批准,严禁动用。

  (4)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部要特别注意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项目 建设资金,保证资金安全;要认真履行合同,及时做好单元、分部等阶段验收工作,做好项目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资料归档、整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要积极组建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提高工程效益和管理水平。”

  但是,该项目开工报告被批准后,因故未能按时开工。该水利管理局于2008年3月10日、5月10日两次向省水利厅报告工程项目开工准备的进展情况,一直到2008年7月1日方始开工建设。

  2.问题

  该项目是否需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为什么?

  3.分析

  该项目不需要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根据《建筑法》第11条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在本案中,该项目开工报告从被批准到开工建设,虽然一再拖延开工,但是该水利管理局于2008年3月10日、5月10日两次向省水利厅报告工程项目开工雄。备的进展情况,且延迟开工的期间并未超过6个月。因此,按照法律的规定不需要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Z30201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违法行为应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如下:

  一、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正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二、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三、骗取和伪造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伪造施工许可证的,该施工许可证无效,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卫,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

  1.背景

  2006年,某市一服装厂为扩大生产规模需要建设一栋综合楼,10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0000m2。通过工程监理招标,该市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标并与该服装厂于2006年7月16日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价款34万元;通过施工招标,该市某建筑公司中标,并与服装厂于2006年8月16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4200万元。合同签订后,建筑公司进入现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服装厂发现建筑公司工程进度拖延并出现质量问题,为此双方出现纠纷,并告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在了解情况时,发现该服装厂的综合楼工程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

  2.问题

  本案中该服装厂有何违法行为,应该如何处理?

  3.分析

  (1)该服装厂未办理综合楼工程项目的规划、施工许可手续,属违法建设项目。根据《建筑法》第7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该服装厂未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就让建筑公司开工建设,属于违法擅自施工。

  (2)该服装厂不具备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根据《建筑法》第8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该服装厂未办理该项工程的规划许可证,不具备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所以,该服装厂即使申请也不可能获得施工许可证。

  (3)该服装厂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建筑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7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结合本案情况,对该工程应该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以罚款,其额度在42万~84万元之间。

  此外,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第13条规定:“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对建筑公司也要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4)对该服装公司违法不办理规划许可的问题,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城乡规划法》给予相应处罚。至于施工进度、质量等纠纷,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选择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1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Z30201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1.我国对建设工程开工条件的审批,存在着领发施工许可证和批准开工报告两种形式。多数工程由建设单位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都将被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工,可以处以罚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以及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

  2.《建筑法》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例如新增的依法实行强制性监理和消防设计审核的规定等。此外,审批开工报告的工程,主要是审查:(1)资金到位情况;(2)项目的市场预测情况;(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4)现场条件。

  3.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否则应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实行开工报告审批的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4.建设单位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发包擅自施工,或者采用虚假证明骗取施工许可证,或者伪造、涂改施工许可证,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单项选择题

  1.建设工程实行施工许可制度,主要是为了( )。

  A.调控同期开工项目的数量 B.调控同期在建项目的规模

  C.防止施.工单位违法转包工程 D.确保工程项目符合法定的开工条件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是( )。

  A.施工单位 B.建设单位

  C.监理单位 D.项目管理服务单位

  3.施工许可证的法定审批条件中,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是应当满足( )。

  A.施工需要并按规定通过审查 B.施工进度的要求

  C.主要设备材料订货的要求 D.施工安全的要求

  4.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有已经落实的建设资金。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

  A.20% B。30%

  C.40% D。50%

  5.在城市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依法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前,必须先取得该工程( )。

  A.施工许可证 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拆迁许可证 D.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下列关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法定条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需要拆迁的,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B.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C.工程所需的消防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D.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20%

  7.某工程符合法定开丁条件,但因工期紧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审批手续即开始施工,对此,主管部门适当的处理为( )。

  A.责令停止施.工 B.责令其改正

  C.只对建设单位罚款 D.只对施工单位罚款

  8.建设工程因故中止施工一年者,恢复施工时,该建设单位应当( )。

  A.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B.重新领取施工许可证

  C.向发证机关报告 D.向发证机关备案

  9.建设丁程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个月内开工。

  A.1 B.2

  C.3 D.6

  10.某工程按国务院规定于2008年6月1日办理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由于周边关系协调问题一直没有开工,同年12月7日准备开工时,建设单位应当( )。

  A.向批准机关申请延续 B.报批准机关核验开工报告

  C.重新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D.改办开工报告

  11.某建设单位欲新建一座大型综合市场,于2006年3月20日领到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后因故于2006年10月15日中止施工。根据建筑法施工许可制度的规定,该建设单位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的最迟期限应是2006年( )。

  A.10月15日 B.10月22日

  C.11月14日 D.12月14日

  12.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其开工报告是指( )。

  A.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开工报告

  B.建设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的开工报告

  C.限额以下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

  D.施工单位项目部向公司总部提交的报告

  13.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开工又不申请延期超过时限的,施工许可证( )。

  A.自行废止 B.应报发证机关核验

  C.应由发证机关收回 D.由施工单位重新申办

  14.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正常开工可以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 )个月。

  A.1 B.2

  C.3 D.6

  15.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建设单位申请之日起的( )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A.7 B.15

  C.20 D.30

  16.按规定批准开工报告不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 )的规定。

  A.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 B.省市人民政府

  C.国务院 D.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17.对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尚未构成犯罪的,应由发证机关( )。

  A.责令停止施工,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B.收回施工许可证法,责令停止施工,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

  C.宣布该施工许可证无效,责令停止施工,没收非法所得

  D.责令停止施工,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多项选择题

  1.以下建设工程中,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有( )。

  A.投资额3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修工程

  B.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C.实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的建筑工程

  D.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

  E.抢险救灾工程

  2.下列选项中不符合法规规定颁发施工许可证条件的有( )。

  A.已经领取了拆迁许可证,准备开始拆迁

  B.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已经有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C.有满足开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D.已经依法确定了施工企业,但尚未按规定委托监理企业

  E.办理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3.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

  A.建设用地征用情况

  B.资金到位情况

  C.投资项目市场预测

  D.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E.施工现场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要求

  4.某开发公司开发的商住楼工程,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为赶在雨期前完成土方工程,在尚未完全具备法定开.工条件的情况下破土动工。对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作出的处罚包括( )。

  A.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

  B.对建设单位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

  C.没收非法所得

  D.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

  E.吊销监理单位营业执照

  5.下列关于施工许可制度和开工报告制度的有关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实行开工报告批准制度的工程,必须符合建设行政部门的规定

  B.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过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C.建设工程因故中止施工满一年的,恢复施工前应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D.按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满6个月的工程,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E.实行开工报告批准制度的工程,开工报告主要反映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6.下列选项中,符合颁发施工许可证法定条件的有( )。

  A.已经办理了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B.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达到工程合同价款的30%

  C.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审查工程消防设计合格

  D.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的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措施

  E.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建设工程开工的要求

  【1Z302010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D; 2.B; 30A; 40D; 51D; 60B; 70B; *8.A; 9.C; 10.C; *11.C; *12.B; 13.A; 14.C; 15.B; 16.C; 17.B

  【解析】

  8.答案A

  《建筑法》第10条规定: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11.答案C

  《建筑法》第10条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12.答案B

  开工报告制度是国务院规定的政府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政许可制度,性质上与施工许可证审批制度相同,主要是审查建设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由建设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选项B是正确的。

  二、 多项选择题

  l.A、B; *2.A、B、C、D; 3.B、C、D、E; 4.A、B; 5.B、C、D; 6.A、C、D

  【解析】

  2.答案A、B、C、D

  A选项未表明拆迁进度,不能确认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B选项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分别是申请用地和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缺一不可;C选项中满足开工需要不正确,且未表明是否审查合格;D选项中,按规定委托监理是新增的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条件。因此,A、B、C、D选项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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