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市直相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基发〔2014〕72号)安排和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4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
2014年铜仁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的命题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考试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分值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体育6个学科。
2、学科分值: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成绩按分数呈现,实行闭卷考试,体育考试按分数呈现。满分值分别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含听力30分)、综合理科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体育50分,总分650分。综合文科(政史合卷)总分150分,政治、历史各75分,实行开卷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按20%、30%、40%和10%的标准划定。
(二)考试时间
1、2014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时间统一为6月20—22日,考试后1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时 间 |
6月20日(星期五) |
6月21日(星期六) |
6月22日 (星期日) | ||
上 午 9:00-11:30 |
下 午 15:00-17:30 |
上 午 9:00-11:00 |
下 午 15:00-17:00 |
上 午 9:00-11:00 | |
科目 |
语文 |
综合理科 |
数学 |
综合文科 |
英语 |
2、体育、生物地理、综合评价、特长生术科考试日程安排:
测试项目 |
测试时间 |
实施主体 |
备注 |
体育 |
5月中旬前完成 |
区(县)教育局 |
5月30日前将成绩报市教育局教育科 |
2014年生物地理学业考试 |
6月9日(星期一) 上午8:30—11:00 |
区(县)教育局 |
5月15日前报试卷订购数,6月6日前试卷直接送达各区县教育局,6月16日前报成绩至市教育局教育科 |
综合素质评价 |
5月底前完成 |
区(县)教育局 |
6月16日前成绩报市教育局教育科 |
特长生 术科考试 |
5月中旬 |
市、区(县)教育局,普通高中学校 |
招生学校5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教育局审批,5月30日前将术科成绩报市教育局教育科 |
2014年体育考试和生物地理学业考试的组织及有关要求另行文通知。
(三)报名、考务、收费及加分政策等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院另行文通知。
二、命题范围及要求
命题依据为相关学科的课程标准。命题所选教材为《铜仁地区教育局关于下发2011年秋季—2012年春季全区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使用目录的通知》(铜教发〔2011〕108号)规定的版本。
命题中,要把握好恰当的试卷难度,题目的设置要注重探究性和开放性,要注重学生创新精神、综合分析和实践能力的考查。
三、普通高中招生
(一)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中考报名结束后至考试前,由学校组织考生本人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实行“一考多分流”,志愿设置为:五年制专科两个志愿,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铜仁市八中、江口中学、思南民族中学14所学校设两个类别四个志愿,普通高中两个志愿,中职两个志愿。报五年制专科和普通高中考生可兼报中职,报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可兼报一般普通高中。
(二)普通高中招生
1、招生类别:
(1)提前录取统招生;
(2)统招生;
(3)计划分配生(含特长生);
(4)择校生。
2、区域划分:
全市分东、西片区,东片区:碧江区、万山区、松桃县、玉屏县、江口县、石阡县;西片区:思南县、印江县、德江县、沿河县。
3、招生区域划分:
(1)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部分普通高中实行划片招生,具体详见附件。即:铜仁一中、铜仁市民族中学(与市实验中学整合后新校)、铜仁市二中、铜仁市八中、松桃民族中学、石阡中学、石阡民族中学、玉屏民族中学和江口中学9所高中学校的提前录取统招生面向东片区按指标招生;思南中学、印江民族中学、德江一中、沿河民族中学、思南民族中学5所高中学校的提前录取统招生面向西片区按指标招生。
(2)铜仁市二中、铜仁市八中剩余统招生面向碧江区、万山区按计划招生;其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江口中学、思南民族中学剩余统招生在本区(县)内招生。
(3)铜仁一中、铜仁市民族中学、思南中学的计划分配生面向东、西片区按指标分县招生;铜仁市二中的计划分配生面向碧江区、万山区按指标招生;其余省级示范性的计划分配生在本区(县)内按计划招生。
(4)铜仁一中、思南中学的择校生面向东、西片区按计划招生;铜仁市二中、铜仁市八中的择校生面向碧江区、万山区招生;其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择校生本县范围内招生。
(5)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的统招生和择校生均面向本区县招生,由各区(县)自行组织录取。
(6)铜仁市民族中学受省民委委托举办的民族寄宿制班,面向全市招收学业成绩优秀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
(7)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在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面向全市自主招生,做好招生工作。
4、招生计划下达比例及招收对象:
招生计划比例 |
招收对象 | |||||
统招生 |
计划分配生 (含特长生) |
择校生 |
统招生 |
计划分配生 (含特长生) |
择校生 | |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
30% |
50% (特长生5%) |
20% |
应届生 |
应届生 |
应届生 |
其他普通高中 |
90%以上 |
—— |
10%以内 |
应、往届生 |
应、往届生 |
应、往届生 |
5、录取条件:
学籍 |
等级呈现科目 |
录取 依据 |
录取分数 |
录取 顺序 | ||
综合文科、生物地理、综合素质 | ||||||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
统招生 |
连续三年 |
铜仁一中、思南中学B等及以上,其他示范性高中C等及以上 |
志愿 |
按划定统招录取分数线录取 |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计划分配生、特长生 |
连续三年(其中计划分配生须同一校连续三年学籍) |
铜仁一中、思南中学B等及以上,其他示范性高中C等及以上 |
志愿 |
计划分配生按统招线下50分以内择优录取。特长生按统招线的70%比例降分录取 | ||
择校生 |
连续三年 |
铜仁一中、思南中学B等及以上,其他示范性高中C等及以上 |
志愿 |
统招线下50分以内择优录取 | ||
其他普通高中 |
统招生 |
有学籍 |
C等及以上 |
志愿 |
按划定统招录取分数线录取 |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特长生 |
有学籍 |
C等及以上 |
志愿 |
按统招线的70%比例降分录取 | ||
择校生 |
有学籍 |
C等及以上 |
志愿 |
统招线下50分以内择优录取 |
提前录取统招生计划未录满的转成本辖区统招生指标。
从2015年起,提前录取统招生指标将按上年办学水平合理分配。
计划分配生计划未录满的转成统招生指标,在计划区(县)按志愿择优录取。各区(县)下达到区域内初级中学的计划分配生指标应根据当年初中毕业生数量及各初级中学办学水平合理确定,指标文件须于2014年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教育科。
(三)普通高中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生填报志愿,实行分级组织、区域划片招生、分批录取的招生办法。按学校类别分县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各校不得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以保障中职学校招生空间。
2、录取顺序。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铜仁市八中、江口中学、思南民族中学14所学校提前录取统招生一志愿(统招生、铜仁一中、思南中学的计划分配生、特长生和择校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铜仁市八中、江口中学、思南民族中学14所学校提前录取统招生二志愿(统招生、计划分配生、特长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铜仁市八中、江口中学、思南民族中学14所学校统招生一志愿(统招生、计划分配生、特长生及铜仁市二中择校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铜仁市八中、江口中学、思南民族中学14所学校统招生二志愿(统招生、计划分配生、特长生)→各区(县)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一志愿(统招生、择校生)→各区(县)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二志愿(统招生、择校生)。
(1)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划定。市教育局仅对铜仁一中和思南中学统招生的最低分数控制线作统一划定和公布。
(2)铜仁一中、思南中学、铜仁市民中的计划分配生由市教育局和思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学校凭录取三联单办理学籍;择校生在公布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后,录取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录取申请和建议名单,由市教育局审核后予以录取。
(3)各区(县)普通高中(含县域内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计划分配生、择校生)由各区(县)教育局录取,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3、录取时间。录取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五年制专科、中职招生
中职录取采取考试录取和注册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愿就读中职学校的往届考生均可注册入学,凡填报中职学校的考生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录取;五年制大专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五、招生宣传
各区(县)要大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招生考试氛围。各初级中学要组织毕业班教师和学生召开招生工作会议,正确引导毕业生分流,特别要下大力动员毕业生参加学业水平(升学)考试,接受国家挑选,提高中考参考率。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墙报公布招生政策,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六、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为确保2014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14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为:
组 长:龙丽红
副组长:蒋小俊 黄国刚 龙宪碧 周弼琪 龙国华
佘小华 刘路宁
成 员:严 红 梁启汉 唐文建 万 芬 张 静
蒲景明 黄旭峰 邓 娟 孙启洪
领导小组下设中考办公室在市招生考试院。办公室由考试院、教育科、职成科、教科所抽人办公,监察室、办公室、计财科负责协助配合。
(二)职责分工
市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报名、指导志愿填报、制卷、考试、评卷、登分、公布成绩等工作。教育科主要负责制定招生政策,与考试院共同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职成科与考试院共同做好五年制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教科所负责命题。监察室负责考试招生期间的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室和计财科负责考试招生期间的人员协调、后期服务保障等工作。
各区(县)教育局教育股(科)负责学籍资格审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生物地理学业考试的组织;各区(县)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考生志愿填报培训、组织考试,与基础教育部门共同做好体育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要进一步完善公示、诚信、监督制度,确保此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努力完成2014年度教育“9+3”计划所定目标任务,确保普通高中与中职招生任务全面完成。
(三)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实行二考合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再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考试。
(四)各区(县)教育局要切实落实计划分配生指标用于扶持农村初中薄弱学校,足额将指标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五)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返乡农民工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各区(县)要坚持有利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接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结合当地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制订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具体政策,力争辖区内普通高中学校面向随迁子女开放招生。
(六)规范招生行为。
1、实行阳光招生。市教育局在铜仁日报、铜仁综合门户网和铜仁教育网等媒体公示相关招生政策、计划,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2、公办普通高中在划定招生范围内招生,不得作违规招生宣传,不得采取经济手段招生,不得接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铜地价费〔2011〕3号)。
3、遵守招生政策,有序组织招生,严禁有偿招生、乱招生。对违反招生规定乱招生、有偿招生的学校及个人将严格按照《铜仁市教育系统廉洁从教“六个严禁”规定》(铜纪工五〔2013〕2号)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4、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初级中学要认真组织初中毕业生学籍资格审查工作。尤其要严格报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考生的学籍审查,严禁篡改学籍信息或挂靠空头学籍,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追究县、校负责人及经办人责任,坚决维护招生工作的信誉和严肃性。
5、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初级中学要正确引导学生填报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学生填报某校志愿或不填报某校志愿,一经发现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填报志愿或擅自修改考生志愿的,将按招生纪律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