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2014年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考试时间
体育考试在2014年4月份完成。
二、考试报名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体育考试报考与学业考试报考统一进行。由参考学校组织考生在网上报名,体育考试不再单独组织报名。体育考试所用数据库及准考证统一由中考软件生成。准考证3月31前日在咸宁市教育局技术装备办办公室领取。各县市区于4月1日前到天康网站(http://www.tiankang.com.cn)下载测试软件。
三、考试内容及分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的要求,体育考试采取平时体育成绩和体育测试两部分进行综合评定,满分为40分。
(一)平时体育成绩(15分)
2014年,学生平时体育成绩的计取办法为:2014年初中毕业生以初二和初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结果计取。每学年满分为5分,其换算办法为:90分以上为5分,75—89分为4分,60—74分为3分,59分以下为2分。两学年共计10分。另外5分为初三学年平时体育成绩和体育课考勤、体育课上表现等情况的评定(优:5分,良:4分,中:2—3分,差:1分)。平时体育成绩的测试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市、区教育局对测试工作进行监督和抽查。
(二)体育测试(25分)
体育测试项目及分值设定为:
1、跳绳(男、女):8分
2、坐位体前屈5分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12分
各项目评分标准详见下表。
咸宁市2014年中考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性别 |
男 |
女 | ||||
项 目 分 值 |
跳绳 (次/1分钟) |
坐位体前屈 (厘米) |
1000米 (分.秒) |
跳绳 (次/1分钟) |
坐位体前屈 (厘米) |
800米 (分.秒) |
12 |
4.10 |
3.58 | ||||
11 |
4.15 |
4.03 | ||||
10 |
4.20 |
4.08 | ||||
9 |
4.25 |
4.13 | ||||
8 |
124 |
4.35 |
117 |
4.23 | ||
7 |
116 |
4.55 |
109 |
4.37 | ||
6 |
108 |
5.15 |
101 |
4.51 | ||
5 |
103 |
11.2 |
5.25 |
96 |
11.8 |
5.00 |
4 |
94 |
9.5 |
5.25以下 |
91 |
10.5 |
5.00以下 |
3 |
86 |
8.5 |
88 |
9.2 |
||
2 |
75 |
5.4 |
69 |
6.2 |
||
1 |
50 |
1.2 |
45 |
2.2 |
说明:1、1000米(男)、 800米(女)低于5分25秒(男)、5分(女)
以下成绩且坚持跑完的得4分。2、跳绳、坐位体前屈二项指标的评分在
1分的分值以下评为零分。
(三)计分办法
体育测试成绩25分计入中考总分。平时体育成绩15分存入学生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高中阶段录取重要依据。
(四)测试方法
1、统一采用智能型电子测试仪进行各项测试,IC卡计分,电脑自动评分,现场反馈成绩给学校和考生。
2、跳绳限测1次,计算1分钟内完;坐位体前屈限测2次;长跑限测1次。
3、咸宁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流程图
检 录 |
检录员按体育中考考试编排顺序检录,每16人一组,由引导员带入考场。考生需携带准考证。 |
|
初 始 化 |
工作人员将考生信息录入IC卡,考生持写有本人基本信息的IC卡参加测试。 |
测 试 跳 绳 |
考生随引导员带入跳绳测试场地,考生按语音提示进行测试。 |
|
坐 位 体 前 屈 |
考生随引导员进入坐位体前屈测试场地,考生按语音提示进行测试。 |
|
长 跑 |
1、考生随引导员带入长跑测试场地。 2、引导员按考号顺序将考生IC卡插入测试仪。考生穿上印有1—16号字样的感应背心。 3、考生上起跑线,听发令起跑,完成规定赛程。 4、全组考生到达终点后,引导员用IC卡按顺序读取长跑成绩,考生将感应背心交还工作人员。 |
|
成 绩 登 录 |
考生由引导员带出考场,学生考试成绩以四十人为一组进行公布。 |
四、考试办法
1.平时体育成绩的测试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对测试工作进行监督和抽查。
2.体育测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于3月30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温泉城区的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组织。
3.在外地就读,符合报考条件,需回咸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应参加统一体育测试,其平时体育成绩由考生就读学校出具成绩证明,县市区审定。没有成绩证明的考生,平时体育成绩计为零分。
五、免考与缓考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经审批同意后,按所免考项目的分值计分。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经审批同意后,按所免考项目分值的50%计分。
2、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经审批同意,由各组考单位在考试结束后集中组织补测。
3.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申请免考,必须由考生提出申请,填写免考申请表,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经学校签署意见,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在审批此类免考考生时,必须指定专人对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在学校公示后方能生效,并存入学生档案。
4.因伤、病申请免考的考生,必须由考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经校长、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签字,公示后方能生效,并存入学生档案。
5.因生理原因或突发事故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在各地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缓考,缓考与正常考试办法相同。
6.免、缓考申请程序为考生填写《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查免、缓考申请表》——出示医院证明和相关证件——家长签字——班主任、体育教师目测签字——学校审核——校内公示——县市区教育局审批。
(三)、考场设置
1、相对集中设置考场,并尽可能方便考生,利于安全。城区考场集中或分片设置;农村考场原则上不出乡(镇);交通不便的个别山区学校,可采取送考到校的办法,因地制宜,就近组织考试。
2、实行封闭式考试,考试期间有专人执勤,考试场地、器材符合测试安全和要求。
六、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依据本方案拟定考试实施方案及考务守则,组织考务培训,并于3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咸宁市教育考试院和体卫科备案。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3月30日前完成对考试仪器的清理,如有故障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厂家,由厂家安排上门维护。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学校的考务工作(温泉城区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考试全部结束后,应对所有成绩进行审核(包括免考学生的成绩)。经审核无误后,5月4日前,以中考报名号为序,用FOXPRO格式数据库文件,刻录成光盘,转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和市教育考试院。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相对集中设置考场,并尽可能方便考生,利于安全。城区考场集中或分片设置;农村考场原则上不出乡(镇);交通不便的个别山区学校,可采取送考到校的办法,因地制宜,就近组织考试。
3、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坚持做好学生入学后、毕业前的体质健康检查,要特别重视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对经医生认定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制度。
4、各学校要建立学校与家庭联系制度、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制度、体育教学与活动医务监督制度,并自觉遵守执行。加强考前教育,让考生了解测试项目与测试要求,缓解紧张心理,发挥真实水平。
5、加强现场测试的组织与管理,确保交通和测试安全。要加强对考务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合理安全使用考试器材,杜绝因体育器材管理和使用不当而造成伤害事故的发生。长跑测试场地要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安排医护人员及应急车辆,及时处置,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6、各考场要制定应急预案,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较齐全的医疗急救设备,准备专用救护车辆,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确保考试安全顺利。
7、各县(市)区要认真进行考试总结,在考试结束20天内,将总结材料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8、本方案由咸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咸宁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免考、缓考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学 校 |
班 级 |
||||||||||
班主任签字 |
体育教师签字 |
||||||||||
免考 内容 及原 因 |
免考项目 |
||||||||||
免考原因 |
(证明材料附后) | ||||||||||
缓考 内容 及原 因 |
缓考项目 |
||||||||||
缓考原因 |
(证明材料附后) | ||||||||||
家 长 签 字 |
学校 审批 意见 |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审批 意见 |
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教 育局 审批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