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省、市相关政策,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教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发挥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对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的积极导向作用,不断提高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引导学生养成积极、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广大中小学生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
二、考试范围和对象
初中应届毕业生和报考我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初中往届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三、考试报名
体育考试报名与中考报名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另文下发),考生在体育考试报名时要认真选择、确认并注明好自己的选考项目。
四、考试时间、地点
体育考试时间暂定为4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考前另行通知。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继续执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08〕107号)文件规定,体育考试每生收取考务费10元。考务费由各中考报名点学校向考生收取,与中考报名费一起交县教育体育局财审科。
六、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及成绩评定
1、考试项目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实施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定考试项目。体育考试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内容为基本内容。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男生的必考项目为1000米跑,女生的必考项目为800米跑。选考项目3选2项(①跳绳、②立定跳远、③坐位体前屈,选择其中的2项),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注明所选考的项目,项目一旦确定不得更改。考生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考试,每位考生在半天内完成以上3个项目的考试。
2、评分标准
见附件2
3、考试成绩与评定
体育考试满分为40分,其中必考项目20分,选考项目各10分,考生成绩计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
体育考试成绩设4个等级:40-33分为A等级,32-24分为B等级,23-16分为C等级,15分及以下为D等级,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方面的重要实证材料之一。
2014年体育考试将采用电子设备记录考生成绩。
七、对残疾和伤病考生的有关规定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伤病特别是患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申请免试(属残疾人须持县级以上残联颁发的《残疾证》,属伤病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书和病历),学校将初审符合体育免试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将其免试申请、《长丰县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免试审批表》(一式两份)及相关原件材料于4月10日报县招办审批(免试审批表见附件4)。
免试证明材料进入该生升学档案。被批准免试的考生,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按体育考试总分的100%、其它伤病的按体育考试总分的70%计算。
八、组织领导
体育考试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县教体局成立体育考试领导组。
组 长:王克全
第一副组长:陶程
副组长:汤善柱、胡成功、吴彪、杨祥枝、尹可银。
领导组下设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办,具体负责体育考试考务方面的有关事宜。
九、有关要求
1、各校要认真学习、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明确该标准从身体形态、机能、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自身锻炼的有效手段。要把体育考试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学校体育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地位,促进学生个体体质健康评价体系的建立。
2、体育考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组织工作难度大,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学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教务主任、班主任、体育教师及相关人员组成的领导组,选派责任心强、素质好的同志具体办理体育考试有关方面的事务,要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各校要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文件、规则及《考生须知》(附件3),做好家长来电来访工作,做好体育考试的宣传、培训,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及本校和学生的实际,指导好学生选项,科学有效地安排好考前练习和训练,精心组织,确保每位考生按时参加考试,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体育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附件:
4、长丰县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免试审批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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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号 |
班 级 |
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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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免
试
原
因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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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家长将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残疾证(复印件)贴附本表背后 |
家长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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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
体育
教师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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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
班主
任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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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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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
县招
办审
批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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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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