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元章(院长)组员:雷敬炎(书记)、刘开培(常务副院长)、陈柏超(主管副院长兼党委纪监委员)、付金枝(主管党委副书记) 秘书:肖军华
二、 招生原则和办法
1、 学院根据学校划拨的招生计划数及考生的考分,按一级学科确定复试分数线。
2、按规定,今年我院按招生人数的120%确定复试分数线。
3、复试按二级学科进行。
4、 严格招生工作纪律,招生工作实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三、录取人数及复试分数线
1、录取人数:电气学院2006年共录取硕士研究生135人,其中列入国家计划培养的87人(含推免生30人,强军计划2人),委培自筹生48人。除了推免生外,此次参加复试人员为127人,录取105人。
2、复试分数线:
总分 |
政治 |
英语 |
数学 |
电路 |
346 |
55 |
53 |
90 |
90 |
*说明:(1)总分390分以上,英语单科可以下降4分;
(2)总分375分以上,并且数学或电路145分以上,英语单科可以下降4分;
(3)强军计划考生复试线:单科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280分。
四、参加复试考生条件
符合学院招生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即达到我院总分和单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达到强军计划分数线的“强军计划”考生;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
五、复试安排
1、考生于
2、报到时,每位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另交加试费200元。
3、复试内容及形式:主要考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实验技能、计算技能、培养潜力,英语听力口语水平等。复试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今年我院一律采取差额复试的形式。
(1)3月31日上午9:00-下午5:30,全天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同等学历加试。为了使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标准统一,院专门成立一个英语口语测试小组,由5名教师组成。准备若干套口试试题,并对口试情况进行录音。同等学历须加试二门专业课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请带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英语口试考试满分100分。
(2)3月31日晚7:00-9:00,专业课笔试。各二级学科严格按招生简章上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命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3)4月1日上午8:00-下午5:00,全天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思想,治学态度,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要求复试时作详细记录,及时给出评语和分数。满分为100分。 为了做好复试工作,考虑考生分布情况,复试小组分布如下:高压:1个;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3个; 测试计量:1个;电工:1个;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2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3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和两位教师及一位记录员组成。
(4) 4月3日上午各二级学科交复试材料和复试成绩;
(5) 4月5日学院公布初录名单。
复试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即二校区,具体安排见报到时通知)。
4、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5、报考材料失真者,一律不能参加复试。入学后发现此类情况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单位。
六、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与录取方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综合成绩 = 初试总分÷5×0.6+专业笔试成绩×0.15+外语听力口语成绩×0.10+面试成绩×0.15
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办法:
(1)、合格的推免生、合格的“强军计划”考生列入国家计划培养。
(2)、其他考生按综合成绩(初试和复试)排序作为录取依据;学院根据学校划拨指标,对应届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相对高分者列入国家计划培养,相对低分者列入自筹经费或单位委托培养。
(3)、定向、委培或自筹经费生须签订协议书。
(4)、复试通过后非定向生和自筹经费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档案和政审表,未收到档案或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定向生和委培生不转档案,但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政审表, 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
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772279 联系人: 肖军华
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