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机关考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机关2011年度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
姓 名 |
职位名称 |
最低面试分数 |
980141215429 |
刘婷 |
合作项目处副主任科员 |
102.1 |
980147032823 |
郭栋 |
合作项目处副主任科员 |
102.1 |
980170381525 |
宋雨星 |
合作项目处副主任科员 |
102.1 |
980170834528 |
徐焱 |
合作项目处副主任科员 |
102.1 |
980171431401 |
梁潇 |
合作项目处副主任科员 |
102.1 |
二、面试和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2月25日上午9时
专业考试时间:2011年2月25日下午1时30分
地点:中国计生协机关会议室,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35号楼中煤信息大厦十三楼(文学馆路路南)
乘车路线:公交119路、125路芍药居站下车路南,地铁13号线、10 号线芍药居站下车,往北500米左转100米路南。如图箭号所示为本位置。
附件:面试地图
三、考察(体检)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考察(体检)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按招录计划1:1比例进行。
考察:成立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全面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与职务相匹配等情况,并对照档案进一步进行资格复查。
体检:按照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在人社部、卫生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于上一名考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顺序对下一名考生进行考察(体检)。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8时30分前到中国计生协机关会议室集合,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截至当天上午8时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工作证、准考证、笔试成绩单、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报名登记表(贴1寸免冠彩色近照)。
(三)面试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缺少身份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需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在考察前提供。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瑞亮 于磊
联系电话:010-84657977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