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北储备局招考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物资储备局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1年公务员招录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
笔试最低 分数线 |
姓名 |
准考证号 |
物资管理处 油料管理工作科员 |
98.2 |
吕俊华 |
481132279405 |
曾佳 |
481142412715 | ||
黄卫强 |
481142390419 | ||
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党务工作科员 |
106.9 |
彭小龙 |
481142415908 |
侯帮锐 |
481142220714 | ||
王中杰 |
481139090609 | ||
方苏立 |
481142436419 |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于2011年2月26日(星期六)上午9时开始。考场设在湖北储备局机关5楼会议室。地址为: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58号(面试人员可乘坐30、68、402、502、527、579、601、606、708等路公汽到兰陵路站下车)。
考生必须于当天上午8:45前,凭身份证原件到机关4楼候考室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者,取消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于2月24日8时前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传真电话027-82832748)。未按上述规定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局而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将把该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
三、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须于2011年2月25日前的工作日,携带有关证件到局机关劳动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有: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学历证、学位证等。在职考生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考察(体检)人选产生办法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参加面试人数超过录用计划数3倍(含)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和录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该职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的成绩需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否则该职位取消录用。如在体检和考察阶段,第一人选主动放弃或不合格,将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自行安排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
(二)面试前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三)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李蕾 027-82832748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