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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基础讲义(27)
考试吧(Exam8.com) 2011-02-17 23:42:25 评论(0)条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涉及7个税种: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

  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分布

题型

2010

2009

2008

单选题

3题3分

3题3分

5题5分

多选题

3题6分

2题4分

2题4分

判断题

1题1分

2题2分

计算分析题

综合题

不定项选择题

合 计

6题9分

6题8分

9题11分

  各个税种考试中基本都会涉及到,但总体而言难度不大。本章存在将小税种合在一起出不定项选择题的可能性。

  本章结构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 契税法律制度

  第三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

  第五节 印花税法律制度

  第六节 资源税法律制度

  第七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一、房产税的概念

  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等征收的一种税。

  二、房产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房产税纳税人

  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从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外籍人员是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情形

纳税人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

经营管理的单位

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

集体单位和个人

2.产权出典的

承典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

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4.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末解决的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

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考题1·判断题】张某将个人拥有产权的房屋出典给李某,则李某为该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人。( )(2008年)

  『正确答案』√

  【例题2·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人规定的是( )。

  A.将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B.将房屋产权出典的,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C.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D.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正确答案』ACD

  (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注意:位于农村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例题·单选题】村民王某在本村有两间临街住房,将其中一间做经营用,按照税法规定,王某可( )。

  A.就经营用房缴纳房产税

  B.不缴纳房产税

  C.暂免房产税

  D.减半缴纳房产税

  『正确答案』B

  三、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

  1.从价计征——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0%~30%)

  (1)房产原值:纳税人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值(或原价)

  自2009年1月1日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2)房产余值:房产的原值减除规定比例后的剩余价值。

  (3)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计税规定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4)对于投资联营的房产的计税规定(掌握)

情形

税务处理

①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

从价计征: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②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

从租计征:以出租方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③对融资租赁的房屋

从价计征: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5)居民住宅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规定

  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出租房产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例题1·单选题】房产税中“从价计税的房产原值”是指( )。

  A.房产原值减除10%的原值减除率后的余值

  B.房产原值减除30%的原值减除率后的净值

  C.“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值

  D.“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值扣除“累计折旧”账户贷方数额后的余值

  『正确答案』C

  【考题2·判断题】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2009年)

  『正确答案』√

  2.从租计征——以房屋出租取得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纳税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申报不实或申报数与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收入相比明显不合理的,由税务部门核定其应纳税额。

  (二)房产税的税率——比例税率

  1.从价计征: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税 率

税额计算公式

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

1.2%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

房屋租金

12%(个人为4%)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为4%)

  【例题1·多选题】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 )。

  A.房屋原值

  B.房屋净值

  C.房产租金收入

  D.计税余值

  『正确答案』CD

  【考题2·单选题】某企业2008年度自有生产用房原值5 000万元,账面已提折旧1 000万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该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为( )万元。(2009年)

  A.18

  B.33.6

  C.42

  D.48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房产税=5000×(1-30%)×1.2%=42(万元)。

  【例题3·单选题】某企业有原值为2000万元的房产,2009年1月1日将全部房产对外投资联营,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并承担经营风险。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30%,该房产2009年度应纳房产税为( )万元。

  A.16.80

  B.168

  C.24

  D.24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用于投资联营的房产,纳税人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该企业应纳房产税=2000×(1-30%)×1.2%=16.80(万元)。

  【例题4·单选题】某企业有一处房产原值1000万元,2009年7月1日用于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投资期为5年。已知该企业当年取得固定收入5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09年该房产应缴纳房产税为( )。

  A.6.0万元

  B.9.6万元

  C.10.8万元

  D.15.6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纳房产税=[1000×(1-20%)×1.2%]÷2+50×12%=10.8(万元)。

  四、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其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后,从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的年度起,免征房产税3年。

  上述单位所属的附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不属于单位公务、业务的用房,应照章纳税。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征税。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征税。

  (五)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六)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2.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3.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4.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

  5.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

  6.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8.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9.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10.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房产税。“供热企业”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

  【例题1·单选题】下列关于房产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农村地区自用房产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如是出租房屋则需要按租金4%缴纳房产税

  B.公园自用的房产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C.军队自用房产应缴纳房产税

  D.对个人所有的用房均给予免税

  『正确答案』B

  【例题2·不定项选择题】李某在某县城自有一栋楼房,共16间,其中用于个人生活居住的3间(房屋原值为6万元),用于个人开餐馆的4间(房屋原值为10万元)。2010年1月1日,李某将剩余的9间房中的4间出典给王某,取得出典价款收入10万元;将其余的5间房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5000元,期限均为1年。该地区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

  根据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用于个人生活居住的3间房免征房产税

  B.个人开餐馆的4间房免征房产税

  C.出典给王某的4间房应该由王某缴纳房产税

  D.出租给某公司的5间房应该按照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正确答案』ACD

  (2)王某2010年应纳( )房产税。

  A.960元

  B.7200元

  C.8160元

  D.9120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个人非营业用房免征房产税;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因此,李某应就其个人营业用的房屋和出租的房屋缴纳房产税。李某个人营业用房屋应纳房产税=100000×(1-20%)×1.2%=960元;李某出租房屋应纳房产税=5000×12×12%=7200元;李某2010年实际应纳房产税=960+7200=8160元。

  五、房产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房产用途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

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

从建成之次月起

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

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

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购置存量房

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

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

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重点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当月与次月区分

  注意:只有第一种情况从“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都是从“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考题·单选题】甲公司委托某施工企业建造一幢办公楼,工程于2009年12月完工,2010年1月办妥(竣工)验收手续,4月付清全部价款。甲公司此幢办公楼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2010年)

  A.2009年12月

  B.2010年1月

  C.2010年2月

  D.2010年4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本题中2010年1月办妥(竣工)验收手续,所以从2010年2月起征收房产税。

  (二)纳税地点

  在房产所在地缴纳。

  (三)纳税期限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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