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2011年度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进入面试 最低分数线 |
1 |
张 敏 |
384133067602 |
0903384001 |
安全监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00.1 |
2 |
贺 彪 |
384133063416 |
0903384001 |
安全监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00.1 |
3 |
何 良 |
384151040321 |
0903384001 |
安全监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00.1 |
4 |
杨岱坤 |
384150021015 |
0903384001 |
安全监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00.1 |
5 |
陈新刚 |
384137072914 |
0903384001 |
安全监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00.1 |
6 |
燕 洁 |
384151012009 |
0903384002 |
稽查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13.8 |
7 |
胡雯婷 |
384151011402 |
0903384002 |
稽查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13.8 |
8 |
潘 海 |
384144024212 |
0903384002 |
稽查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13.8 |
9 |
张 振 |
384161033910 |
0903384002 |
稽查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13.8 |
10 |
汪瑶琳 |
384150012309 |
0903384002 |
稽查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13.8 |
二、面试时间
所有考生请于2011年2月25日(星期五)下午2:30到四川电监办806考务办公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2011年2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面试。全体考生请于面试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侯考室报到,进行面试资格复查和面试顺序抽签。截止面试当天上午8点50分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考 场:四川电监办805室。
侯考室:四川电监办802室。
地 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47号华能大厦。
乘车线路:成都火车北站乘地铁1号线→桐梓林站即到;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乘机场大巴→人民南路四段南即到(出机场高速即到)。招录机关位置图见附件。
四、所需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考生)。
(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考生)。
(三)本人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考生)。
(四)报名登记表并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考生)。
(五)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所有考生)。
(六)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
(七)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粘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
(八)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
(九)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
(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
(十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
缺少上述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以上相关表格,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
五、注意事项
(一)按照报考职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二)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和侯考室,自行携带的须暂时交由监考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归还。
(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办。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办将按要求记录在案并上报国家公务员局。
(四)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候考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要大声喧哗;面试后即离开考场,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五)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情节的考生,将把有关情况报告国家公务员局,由其进行处理。
(六)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食宿费自理。
六、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办负担。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参考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预祝考生取得好成绩!
联 系 人:李孝敏 卢宏亮
联系电话:028-85254673(传真)、028-85254657(传真)
附件:招录机关位置图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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