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招考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2011年度国家电监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人员名单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人数共计18人(其中,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办公室、电源处科员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1:5的比例,经调剂后仍只有2人进入面试环节),情况如下:
职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姓名 |
面试最低 分数线 |
运营监管处科员(0801001001) |
163112032509 |
刘强 |
122.9 |
163123063608 |
王宝玉 | ||
163132541312 |
王晶 | ||
163170360810 |
周倜 | ||
163170452005 |
刘彦琳 | ||
163171471417 |
王琎 | ||
电网处科员 (0801002001) |
163111082405 |
张坤 |
110.1 |
163112080115 |
张旭 | ||
163132146124 |
陈瑜 | ||
163142400605 |
刘辉 | ||
163170040808 |
高可 | ||
发电处科员 (0801002002) |
163131080328 |
曹昊 |
115.8 |
163133070504 |
吕忠 | ||
163137030318 |
陈朋 | ||
163161030626 |
耿永明 | ||
163170411523 |
黄志民 | ||
办公室、电源处科员(0801003001) |
163170130508 |
杨萌 |
103.3 |
163170834117 |
李雪 |
二、 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安排在2011年2月23日、24日两天,面试分上、下午进行。各岗位面试时间如下:
时间 |
面试岗位 | |
2月23日 |
上午 |
电网处科员 |
下午 |
发电处科员 | |
2月24日 |
上午 |
运营监管处科员 |
下午 |
办公室、电源处科员 |
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请于当天上午8:20前到达候考室,进行抽签并查验相关证件;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请于当天下午12:50前到达候考室,进行抽签并查验相关证件。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规定,上午8:50、下午13:2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资格。
三、 面试地点
北京市宣武区南新华街甲1号瑞驰大酒店4层。
乘车路线:乘坐环线地铁(2号线)到和平门地铁站下车,西南出口(D出口)出,即为瑞驰大酒店。
四、考察(体检)的人选确定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总成绩(其中,面试环节加考专业试题的,专业试题成绩占面试成绩的百分比见招考公告)。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如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参加面试考生需携带的资料
1、应届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并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教务处章)。
2、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人事章,确有困难,可在体检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
3、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请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准考证号)、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
发现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二)关于考试资格的确认
请考生于2月20日17:00前与电监会人事培训部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电话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请务必在2月20日下午17:00前通知电监会人事培训部。
(三)其他事项
1、原则上考生不允许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对已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的,在进入候考室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则取消考试资格。
2、对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少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日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3、考生食宿自理。
联系人:韩燕、张进平
联系电话:010-66597428,66597317
电监会人事培训部
2011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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