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保监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保监会考试录用工作的要求,现将浙江保监局2011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的确定
国家公务员局根据我局申报的计划录用人数,按照各职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了我局面试人员名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并已公开发布。
(一)各职位最低面试分数线: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共46人):
(三)面试确认: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1年2月15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到 sai_zhang@circ.gov.cn 进行面试确认。信件标题格式为“***(姓名)面试确认”,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请确保联系通畅有效),如报考时填报信息有变化的,请一并注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及专业考试的,视同考生放弃。
二、考生资格复审
(一)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1.应届毕业生: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英语考试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公务员考试报名推荐表原件(需加盖学校毕业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
(3)贴照考生报名登记表;
(4)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与报名照片同底)。
2.社会在职人员: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待业人员提供经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加盖公章的待业证明)、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英语考试证书(根据所报考的岗位英语要求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加盖公章;如在面试时提供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贴照考生报名登记表;
(5)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与报名照片同底)。
参加面试考生还须提供报考岗位中载明条件所需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获奖证书、公开发表文章的刊物封面及文章、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其他专业资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三)原件复审
2011年2月21日上午8:30 开始,请参加面试考生准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浙江保监局10楼会议室(杭州市体育场路105号凯喜雅大厦10楼),供工作人员核对查验。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保监会备案。
三、面试及专业考试安排
(一)专业考试安排
所有面试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
1.时间:2011年2月22日上午9:00-11:30。
2.地点:报考职位901741001、901741002、901741003和901741004的考生在浙江保监局10楼会议室;报考职位1001001001、1001001002和1001001003的考生在浙江保监局9楼会议室(916室)。
3.有关要求: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得入场。提前交卷人员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二)面试安排
1.时间:2011年2月23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
2.地点:浙江保监局10楼会议室;候考室设在9楼会议室(916室)。
3.有关要求:考生务必于面试当日上午8:30之前凭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进行面试顺序抽签,截至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各职位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在达到当天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考生没有达到规定的平均分时,该职位取消录用。
(二)考生请自带考试用具,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三)参加面试、专业考试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四)浙江保监局地址及交通路线: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105号凯喜雅大厦9-12楼(位置示意图见附件)。
乘车路线:可乘11路、Y5、28路、K28路、K516路公交车到宝善桥下车。
五、联系方式
张赛 0571-85777901 朱燕军 0571-85777980
为保证招考工作顺利进行,我局将及时在浙江保监局网站上公布有关事项,请考生留意。
感谢广大考生对我局招考工作的支持,预祝各位考试顺利!
附件:浙江保监局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