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11年2月28日-3月2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青海省税务干部学校(西宁市八一路37号,路线图、乘车方式见附件)。
四、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于2011年2月26日至2月27日,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地点为:青海省税务干部学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将于201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
3.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应出具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本人近期1寸同底板证件照片3张。
以上材料均要求为原件。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考生面试得分在后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面宣布,依次类推。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971-8225316。请入闱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予以取消录用。
附件一: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附件三:面试地点路线图、乘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