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要求,现将民进中央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
参加面试考生按各职位考生综合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考生与该职位拟录用人数比为5:1,共计15人。因部分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经中组部审核同意,民进中央机关按照招考职位未进入面试考生综合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了递补。
面试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排列):
二、面试确认
(一)考生本人应于2011年2月15日16时前通过电话向民进中央办公厅人事处确认参加面试。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于2月16日前告知工作人员,随意放弃面试的,将按规定记录在案。
(二)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由该职位其他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1年2月23日-24日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月23日上午8∶20前到达民进中央机关办公厅人事处(305房间)报到,8:50准时进入候考区,未按时进入候考区的将取消面试资格;于2月24日上午8:30前到民进中央机关办公厅人事处报到,8:50进入候考室。未按时进入候考区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民进中央机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7号楼。
可乘416、405、421、运通104路公共汽车在麦子店西街站下车,或乘405、416、707、运通104路公共汽车五里沟站下车,或乘地铁10号线三元桥站下车从C2出口出站。
民进中央机关位置示意图见附件。
四、面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
(2)公务员成绩通知单;
(3)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份;
(4)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
(5)学历、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证书和有关奖励原件。
(二)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原件;
(2)公务员成绩通知单;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5)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7)英语、计算机证书和有关奖励原件。
(8)待业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的待业证明。
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入体检和考察。综合成绩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体检人选和录用人选的比例为2:1。(体检与考察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主要信息不实,将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二)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电子器材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三)考生的交通、食宿等项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面试确认及咨询电话:010-64605020
电子邮件:rshch@mj.org.cn
附件:民进中央机关地理位置示意图
民进中央办公厅人事处
201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