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1-2-10 13:51:22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录用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11年2月23 日- 2月24日。每天上午8:30和下午14:3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4:00。截至当天上午8:20或下午14:2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工作由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地点:陕西省税务干部学校(原西北税务学校)。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51号。
乘车方式:可乘32路、205路、210路、225路、706路、五龙专线、教育专线等到紫薇花园站下车,向西走100米即到。
面试地点位置图。
四、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于2011年2月22日下午14:30,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地点为:陕西省税务干部学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将于201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
3.准考证;
4.将于201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本人近期1寸同底板证件照片3张;
8、报考有户籍或生源要求职位的,应提供户籍或生源地证明。
以上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其中第1、2、3、8项还需提供复印件留存。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综合成绩折合为百分制,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结构化面试成绩×50%。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面试成绩、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六、其他
1.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29-87695081。请入围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