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吧

公务员

考试吧>公 务 员>考试动态>招考公告>正文
2011中央办公厅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告
考试吧(Exam8.com) 2011-02-10 00:13:04 评论(0)条

  中央办公厅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告

  一、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

  中办2011年度招录职位中通过调剂补充7名面试人选,首批公布的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中,有部分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因不符合职位要求被取消考试资格,按照规定递补考试人选(名单附后)。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用人部门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秘书局

222—24

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38号金台饭店

王老师

83084851

机要交通局

224—25

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11

张老师

63093855

************中央直属 机关事务管理局

222—24

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9

邱老师

63097973

老干部局

222—24

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13

高老师

63097447

人事局

227—28

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12

陈老师

63094219

毛主席纪念堂 管理局

224—25

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1号院

刘老师

65117965 65117975

  三、考试内容

  1、申报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单位:面试、专业科目考试。

  2、未申报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单位:面试。

  四、体检

  体检在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阶段完成,由招录单位在人社部、卫生部指定的体检机构安排进行,考生个人自行体检结果无效。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体检人选产生办法如下:

  1、机要交通局4个职位,根据考生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除机要交通局4个职位以外,其他各用人司局招录职位均要求所有面试人员参加体检。

  五、考察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综合体检结果,按照与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不合格的,按照以上原则递补相应人选进行考察。

  六、注意事项

  1、请考生本人于2月14日—15日与所报考的用人部门联系,确认参加复试。逾期不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当天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场。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截止当天8时50分没有进入面试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截止当天13时20分没有进入面试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提供:①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贴好照片);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待业人员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待业证明并加盖公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③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贴好照片)。④本人现有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⑥各用人司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的真实性由考生负责,在考察时,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4、中央办公厅考录专用电话:63094219。

  附件: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中央办公厅人事局

  2011年2月9日

展开全文

公务员万题库

更多
行测
行测
已有8110223人做题
下载
申论
申论
已有421098人做题
下载

公务员章节课

全部科目
评论(0条) 发表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m.566.com)北京美满明天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MA01WU311X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