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本章近四年试题考点归纳表
年份 |
题型 |
考点 |
2007 |
单项 |
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当然退伙;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合作企业一致同意的事项;外资企业的清算 |
多项 |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营企业的出资;合作企业须经批准的事项 | |
判断 |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出资;合作企业出资额的转让;外资企业的出资 | |
2008 |
单项 |
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合伙事务的执行;普通合伙企业通知退伙;合伙企业解散时的清算顺序;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外商投资者分期出资的规定 |
多项 |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情形;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合营企业董事会的职权;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 | |
判断 |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人个人的债务清偿 | |
简答 |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日期;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 |
2009 |
单项 |
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支付期限;合营企业出资的相关规定;合营企业组织机构 |
多项 |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合营企业的相关规定;合营企业的出资;合营企业解散的原因 | |
判断 |
个人独资企业承担责任的方式;合伙人身份性质转变后的责任承担;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 | |
简答 |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专有技术出资额、出资期限 | |
2010 |
单项 |
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合作企业董事会决议 |
多项 |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 |
判断 |
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 |
简答 |
合伙协议约定事项;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 |
本章近四年试题分数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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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
题量 |
分值 |
题量 |
分值 |
题量 |
分值 |
题量 |
分值 | |
单项题 |
9 |
9 |
7 |
7 |
5 |
5 |
2 |
2 |
多项题 |
4 |
8 |
5 |
10 |
6 |
12 |
1 |
2 |
判断题 |
3 |
3 |
2 |
2 |
3 |
3 |
1 |
1 |
简答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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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 |
1 |
5 |
1 |
5 |
综合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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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6 |
20 |
15 |
24 |
15 |
25 |
5 |
10 |
【大纲基本要求】
(一)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二)掌握普通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
(三)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
(四)掌握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
(五)掌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出资额的转让
(六)掌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投资与合作条件、收益分配与回收投资
(七)掌握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外国投资者的出资
(八)熟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九)熟悉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
(十)熟悉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合营(合作、经营)期限、解散(终止)和清算
(十一)了解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十二)了解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十三)了解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只能是一个自然人,国家机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等都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人。该“自然人”仅指中国公民。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相关考点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一个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一个法人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特殊类型。
【相关考点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章程,没有独立的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考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5年考题)
A.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B.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考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7年考题)
A.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C.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D.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选项A正确;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由于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能对企业债务独立承担责任,因此选项D错误。
【考题·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9年考题)
A.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并且自然人只能是中国公民
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
(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略)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注意: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对于投资人是否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因为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且个人独资企业的民事责任需要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所以投资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注意:家庭共有财产不是家庭财产。“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例如,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受赠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起来的财产等。“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共同所有和各自所有的财产的总和,包括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成年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他家庭成员各自所有的财产等。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考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2002年考题)
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B.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
C.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D.企业可以不设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考题·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的有( )。(2003年考题)
A.投资人的知识产权
B.投资人的劳务
C.投资人的土地使用权
D.投资人家庭共有的房屋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个人独资企业不可以用劳务出资。
【考题·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2006年考题)
A.投资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B.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C.有企业章程
D.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因须承担无限偿债责任,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考题·多选题】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07年考题)
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B.投资人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C.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公司”字样
D.企业必须有符合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因此选项A错误;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中并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因此选项D错误。
【考题·单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年考题)
A.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
B.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C.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投资人不得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因此选项A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因此选项B错误;投资人可以土地使用权和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因此选项D错误。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上予以明确。
2.工商登记
(1)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1.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如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考题·判断题】投资人在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申请书上没有注明是以个人财产出资还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005年考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考题·判断题】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为维持其他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条件,该投资人应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007年考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考题·判断题】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在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不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009年考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承担责任的方式。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
2.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善意第三人,是指第三人在有关经济业务事项交往中,没有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串通,故意损害投资人利益的人。
3.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从事侵害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列举性的规定有10项。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3)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4)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7)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9)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
(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考题·判断题】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聘用甲管理企业事务,在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中,甲有权决定将该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给他人使用。( )(2003年考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未经投资人同意,甲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考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5年考题)
A.投资人不能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
B.投资人可以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
C.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D.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恶意第三人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例题·单选题】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丙可以决定10万元以下的交易。丙以乙企业的名义向丁购买15万元的商品。丁不知甲对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乙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
B.丙仅对1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
C.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D.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10万元,其余款项丁只能要求丙支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的考核点为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之间有关权利义务的限制只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有效,对第三人并无约束力,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1.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终止活动使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
2.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题·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 )。(2008年考题)
A.投资人死亡,继承人决定继承
B.投资人决定解散
C.投资人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
D.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情形。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3.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述财产清偿顺序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5.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1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交回营业执照。
【考题·单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债务人的偿还责任消灭,该期限是( )。(2004年考题)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持续清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考题·单选题】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惟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6年考题)
A.由陈某进行清算
B.由林某的妻子进行清算
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
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五、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例题·简答题】2005年3月8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同时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2009年8月31日,A企业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的丙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9月15日,人民法院指定丁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企业欠缴税款5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2000元,欠丙8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2万元,实物折价6万元;(3)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请问甲应如何进行财产清偿?
『答案解析』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为:(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因此,首先,用A企业的银行存款和实物折价共8万元清偿所欠乙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后,剩余68000元用于清偿所欠丙的债务;其次,A企业剩余财产全部用于清偿后,仍欠丙12000元,可用甲其他可执行的个人财产2万元清偿。
【例题·单选题】张某于2006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5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该企业应于同年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15万元,后该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07年1月该企业因故解散。2009年5月,甲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上述15万元债务。下列有关此事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因该企业已经解散,甲公司的债权已经消灭
B.甲公司可以要求张某以个人财产承担15万元的债务
C.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D.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的期限应于2009年1月届满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入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据此,张某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甲公司有权请求张某偿还债务的期限应于2012年1月届满,故ACD三项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