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吧

会计职称

考试吧>会计职称>复习指导>中级经济法>正文
2011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总结(10)
考试吧(Exam8.com) 2010-12-28 18:57:16 评论(0)条

  第三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1)

  本节内容主要讲述的是外商投资企业的相关法律制度内容,之所以放入本章进行介绍,大家应当注意其本质——即主要形式还是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其实,主要内容我们都已在前面两章多的内容中进行了系统、详尽的学习,只不过是现在的出资主体发生了改变——由境内投资人变为了境外投资人,由境内资金流动变为了境外资金、技术流入。那么,如此一来具体的细节规定方面肯定会有些变动的,但核心还是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的,大家可以细细体味。

  因此,我们在进行下面学习之前,提醒大家要联系之前所学,既是对之前内容知识的系统、有效回顾,同时也可减轻后面学习的压力。

  下面,我们就来简单梳理一下本节的一些重要知识内容:

  1、种类

  中外合资——股权式合营企业,属于资合。双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公担风险、共负盈亏。

  中外合作——契约式合营。合作方式比较灵活,不同程度上解决了我方企业资金紧缺的问题,同时也对外方投资者有较大吸引力。

  外商独资——外方独资出资、独自经营管理。

  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以股东认购股份的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从上不难看出,这与我们之前所学的有关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独资企业的相关法律有着异曲同工之处,无非是多增加了一个外方投资人,在具体规定是有了一点点变化,并没有太难之处。)

  2、投资项目管理

  关于对外商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来看,国家法律上将投资项目分为四类: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

  在学习这块内容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白一个道理——利己和诱惑。任何一个投资人也好、合作者也罢,都是为了获利,因此没有人愿意自收到损失的,故此,对我方来说接受的必然是对我方有利的项目,排斥的必然是对我方不利的,如破坏环境、危害社会安全等。而对于外方来讲,则要具有相当的诱惑力,如果没有诱惑力、不能获利,那么谁也不愿意把自己腰包里面的钱白白拿出来。

  故而,只要我们明白了这个道理,再知道有四个种类的相关规定,那么我们就很容易区分具体情况应当归属到哪个种类门下了,也没有必要去看那些繁冗的文字了。

  【单选】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有( )。

  A.技术水平落后的项目

  B.不利于节约资源的项目

  C.不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

  D.运用我国特有技术生产产品的项目

  【答案】D

  【知识点】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

  【多选】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作各方的下列出资方式中,正确的有( )。

  A.外国投资者以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

  B.中国投资者以其所有的工业产权作价出资

  C.外国投资者以已设定抵押的机器设备作价出资

  D.中国投资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答案】ABD

  【知识点】合作各方的出资

展开全文

会计职称万题库

更多
初级会计实务
初级会计实务
已有5829214人做题
下载
经济法基础
经济法基础
已有5664838人做题
下载

会计职称章节课

全部科目

会计职称VIP课

更多热门课程
评论(0条) 发表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3g.exam8.com)北京美满明天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MA01WU311X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