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营业税起征点与税收减免(熟悉)
一、营业税起征点——限于个人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 000~5 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例题·判断题】某省规定按期营业税起征点为每月营业额2 000元,某纳税人月营业额2 500元,适用5%营业税税率,则应纳营业税税额25元。
『正确答案』×
二、营业税税收减免
(一)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相对重要)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即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门票收入,是指销售第一道门票的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例题·多选题】(2010年多选题)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免征营业税的有( )。
A.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
B.幼儿园提供的育养服务
C.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D.残疾人员提供的劳务
『正确答案』ABCD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或国务院的其他规定,下列项目减征或免征营业税(注意重点项目)
1.金融保险类
(1)保险公司开展的l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3)对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4)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5)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6)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时,出售、转让股权不征收营业税;出售、转让债权或将其持有的债权转为股权不征收营业税;销售、转让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
2.科技信息类
(1)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文化教育类
(1)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4)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4.军转、残疾和下岗再就业类
情形 |
税收优惠 | |
(1)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 |
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 |
(2)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
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 |
(3)对安置随军家属人数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新开办的企业 |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 |
(4)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的 |
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 |
(5)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 |
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减征营业税的办法。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 |
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 ||
(6)再就业优惠——定额减除 |
招用 |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 000元,可上下浮动20%。 |
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注意行业限制) |
按每户每年8 000元为限额。 |
5.医疗卫生类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收入,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免征营业税。
(3)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6.其他业务类
(1)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免税时间自担保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计算。享受三年营业税减免政策期限已满的担保机构,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继续申请。
(2)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航空公司经批准收取的燃油附加费免征营业税。
(3)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房产税。
(4)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5)自2010年1月1日起
非普通住房:(1)不足5年,全额征税;(2)超过5年(含5年)——差额计税
普通住房:(1)不足5年——差额计税;(2)超过5年(含5年)——免税
【例题·计算题】某个人将1年前购置的房屋出售,当时的买价是50万,现以80万卖出,如为普通住房,营业税=30×5%,如为非普通住房,营业税=80×5%。
【例题·多选题】(2008年多选题,修改后)下列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征收营业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B.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C.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减半征收营业税
D.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正确答案』BD
(6)个人无偿赠予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A.离婚财产分割;
B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C.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D.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7)自2008年12月15日起,对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
(8)自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免征营业税的有( )。
A.婚介公司从事婚姻介绍服务
B.残疾人员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C.咨询公司从事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业务
D.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
『正确答案』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