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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基础讲义(8)
考试吧(Exam8.com) 2010-11-29 19:19:51 评论(0)条

  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掌握)

  一、劳动合同解除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含义*熟悉

  劳动合同解除: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二)协商解除(意定解除)——必须协商一致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法定解除*掌握

  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劳动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由单方提前终止。法定解除又可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和劳动者的单方解除。

  1.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提前通知(无补偿,单位无过错)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通知程序,则属于违法解除。

可随时通知(有补偿,用人单位有过错)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不需事先告知(有补偿,用人单位有过错)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例题1·多选题】张某是一大型外资企业的销售总监,其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2008年5月张某突然以企业未支付其延时工作加班费为由单方面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在未得到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就离开了公司。公司因其突然辞职而造成很多工作无法交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张某与公司签订的是不定时工作制劳动合同,以延时工作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的理由不能成立

  B.张某因单位未支付其加班费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符合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C.张某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D.在这种情形下,张某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ABC

  【例题2·多选题】甲2008年1月与单位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2009年2月27日,甲在查询社保缴纳记录时,发现单位未缴纳试用期(2008年1月~3月)的社保费。根据合同上的有关约定,2009年3月28日甲向单位提出补交社保费的要求,遭到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B.甲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C.甲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费

  D.甲不需要事先告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用人单位也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该单位对甲要求补交社保费的要求予以拒绝,甲有权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得到经济补偿和补交社保费的待遇。

  2.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提前通知(无过失性辞退)(有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随时通知(无补偿)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裁减人员(经济性裁员)(有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例题1·单选题】劳动者张某患糖尿病住院,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虽经用人单位对其重新安排,但仍不能从事新工作。用人单位决定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张某1个月工资

  B.单位可随时通知张某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C.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D.单位应向张某提供培训,如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A

  【例题2·多选题】甲在乙公司做销售人员,签订有1年期劳动合同。公司对销售人员每月规定有销售指标,并规定3个月不能完成指标属于不能胜任工作。甲工作半年后无心从事此工作,导致销售业绩一直下滑,已有3个月没有完成指标。下述分析正确的有( )。

  A.如果乙公司提出并和甲协商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而甲表示同意的话,双方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但乙公司应支付甲经济补偿

  B.如果乙公司和甲协商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而甲表示不同意的话,乙公司应对甲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甲仍不能胜任工作,则乙公司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额外支付甲1个月工资即时通知解除甲的劳动合同

  C.如果乙公司对甲没有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就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乙公司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者是即时通知却没有额外支付甲1个月工资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

  D.乙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时,应该收回或撤销对甲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不再继续履行合同,而乙公司因此要承担支付甲2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ABCD

  【例题3·多选题】洪某与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5年12月2日至2007年3月1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订,但公司继续安排洪某在原工作岗位上班,并向其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2008年4月10日上午,洪某在作业时不慎受伤,经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洪某为工伤,七级伤残。洪某受伤后,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并保持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公司认为劳动合同早已期满,不同意保持与洪某的劳动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洪某与公司间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劳动法律保护

  B.医疗期满后,公司可以解除与洪某的劳动关系

  C.洪某属于工伤,公司不能解除与洪某的劳动关系

  D.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后可以解除与洪某的劳动关系

  『正确答案』AC

  【例题4·多选题】某企业现有职工150人。下列情形中,属于经济性裁员的有( )。

  A.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30人

  B.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16人

  C.因企业转产,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20人

  D.因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减人员10人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经济性裁员: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选项D裁减不足20人也不足企业职工总数10%。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掌握)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法定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也无效。

劳动合同终止的限制性规定——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如果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

  【考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 )。(2010年)

  A.劳动合同期满      B.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C.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D.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正确答案』ABCD

  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1.效力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即双方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程序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3.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未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4.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掌握)

  (一)经济补偿的概念

  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依法应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赔偿金不同。

 

1.适用条件不同

2.性质不同

3.支付主体不同

经济补偿金

法定
主要是针对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如果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则应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上补偿

不以过错为条件,没有惩罚性

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

违约金

约定
(1)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而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补偿
(2)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之外的其他事项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

以过错为构成要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

支付主体只能是劳动者

赔偿金

法定或约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害时所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支付主体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

  (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处理

用人单位的态度

条件

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

不支付经济补偿

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不同意续订

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6.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7.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其他情形。

  (三)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掌握)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并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

  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

  即: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1.关于补偿年限的计算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例如某职工在单位工作5年8个月,则应支付6个月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入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关于补偿基数的计算标准

  (1)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2)月工资的幅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这期间按照“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若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例题·单选题】在北京市工作的张某工作年限是16年,2010年张某因本公司经济性裁员(公司被申请重整)而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月工资为15000元。假设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张某可以得到的经济补偿金为( )元。

  A.144000   B.180000

  C.192000   D.24000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因本公司被申请重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张某可以得到的经济补偿金=12×4000×3=144000元。

  3.关于补偿年限和基数的特殊计算(熟悉)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之日已存续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在此情况下,经济补偿的计发办法分两段计算:

  ①2008年1月1日前的补偿年限和补偿基数,按当时当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②2008年1月1日以后的补偿年限和补偿基数,按新规定执行;

  两段补偿合并计算。

《劳动合同法》的变化

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

补偿基数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

增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自2008年1月1目起算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变化: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起计算

2008年1月1日前: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1年的,不区分是否满6个月,均按1年计算,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08年1月1日后: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

增加: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的计算范畴

2008年1月1日后,因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应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

  【例题1·单选题】小王于2004年7月1日入职某公司,劳动合同每三年一签,2007年7月1日,公司与小王又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10年6月30日,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小王的月平均工资为25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公司应支付( )经济补偿。

  A.4500元  B.9000元

  C.7500元  D.15000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适用该规定。因此,小王2004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不予支付经济补偿。小王的劳动合同于2010年6月30日期满终止,期限为2年6个月,因此用人单位需支付3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3*2500=7500元。

  【考题2·不定项选择题】孙某曾应聘在甲公司工作,试用期满后从事技术工作,2年后跳槽至乙企业成为该企业的业务骨干。甲公司为实施新的公司战略,拟聘请孙某担任公司高管。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1)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2)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离职后,孙某在3年内不得从事与甲公司同类的业务工作,公司在孙某离职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10万元。

  在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时,孙某因病住院。3个月后,孙某痊愈,到公司上班时,公司通知孙某劳动合同已按期终止,病休期间不支付工资,也不再向其支付10万元补偿金。孙某同意公司不支付10万元补偿金,但要求公司延续劳动合同期至病愈,并支付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离职的经济补偿。甲公司拒绝了孙某的要求,孙某随即进入同一行业的丙公司从事与甲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甲公司认为孙某违反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知:孙某实际工作年限12年。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56~59小题。(2010年)

  56.对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孙某不应约定试用期

  B.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定最长期限

  C.甲公司与孙某可以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行业

  D.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行业的时间超过法定最长期限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所以选项A正确;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所以选项C正确;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所以选项D正确。

  57.孙某可以享受的法定医疗期是( )。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所以答案是C。

  58.对劳动合同终止及孙某病休期间工资待遇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孙某与公司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B.孙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延续至孙某病愈出院

  C.公司只需支付孙某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的病假工资

  D.公司应支付孙某3个月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医疗期内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如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所以答案是BD。

  59.对甲公司与孙某各自责任的下列判断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孙某应遵守竞业限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B.竞业限制约定已失效,孙某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应支付孙某离职的经济补偿

  D.甲公司不需支付孙某离职的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用人单位如果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该条款无效,因此孙某不用承担违约责任,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题目中是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同意续签合同,则单位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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