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论
考情分析:
在考试中以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的形式考核,也存在与其他章节内容结合出不定向选择题的可能。近三年考试中所占的分值平均为13分,应重点理解最基本的法律概念,掌握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和法律责任的种类。
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分布
题型 |
2010 |
2009 |
2008 |
单选题 |
3题3分 |
2题2分 |
4题4分 |
多选题 |
4题8分 |
5题10分 |
4题8分 |
判断题 |
2题2分 |
1题1分 |
2题2分 |
计算分析题 |
- |
- |
- |
综合题 |
- |
- |
- |
不定项选择题 |
- |
- |
- |
合 计 |
9题13分 |
8题13分 |
10题14分 |
本章内容结构和重点内容——3节内容
第一节 法律基础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重点)
第三节 法律责任(重点是法律责任的种类)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掌握)
1.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例题·多选题】 (1998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规范基本特征的有( )。
A.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 B.国家制定或认可
C.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D.取得社会公众认可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法律的概念(了解)
狭义 |
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
广义 |
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掌握)
1.法的本质——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可能会出判断题)
重点:
(1)法不是社会各阶级意志的体现,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5)统治阶级的某个成员违反法律,也要受到法律制裁。
2.法的特征
特征 |
解释 |
(1)国家意志性 |
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
(2)强制性 |
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
(3)利导性 |
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
(4)规范性 |
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
【例题·单选题】(2008年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正确答案』B
【例题·多选题】(2009年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正确答案』ABCD
【例题·判断题】(判断题)法是通过国家制定和发布的,因此国家发布的所有文件都是法。(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法是通过国家制定和发布的,但并不是国家发布的任何文件都是法。法需要通过特定的国家机关,按照特定的方式,表现为特定的法律文件形式才能成立。
二、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了解)——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掌握)
三要素 |
解释 |
注意 |
1.主体 |
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
(1)任何法律关系最少要有两个主体; |
2.内容 |
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
(1)法律权利和义务是密切联系不可分离的。 |
3.客体 |
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
(1)能够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东西应当具备的特征是: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法律关系客体的具体内容在不断发生着演变。 |
【例题1·多选题】(2010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A.国有企业 B.集体企业
C.合伙企业 D.个人独资企业
『正确答案』ABCD
【例题2·多选题】(2007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A.公民 B.企业
C.物 D.非物质财富
『正确答案』AB
【例题3·多选题】(2008年多选题)下列权利义务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的有( )。
A.所有权 B.纳税义务
C.经营管理权 D.服兵役义务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题中经营管理权属于经济权利;纳税义务属于经济义务。所有权属于物权法律关系,调整财产关系,广义上也属于经济法律关系。
【例题4·多选题】(2006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
A.土地使用权 B.发明
C.劳务 D.产品
『正确答案』ABCD
【例题5·多选题】(2009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我国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
A.自然人 B.发明专利
C.劳务 D.物质资料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自然人属于法律关系的主体,其他三项均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
【例题6·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
A.纯净的饮用水 B.专利权
C.经济管理行为 D.活人的整个身体
『正确答案』D
三、法律事实(熟悉)
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
法律事实: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类别 |
解释 | ||
(一)法律事件 |
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
绝对事件:由自然现象引起的事实 |
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不因人的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 |
相对事件:由社会现象引起的事实。社会现象,虽属人的行为引起,但其出现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
如爆发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 ||
(二)法律行为 |
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实。 |
【例题·多选题】(2005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
A.订立合伙协议 B.签订合同
C.签订和解协议 D.签发汇票
『正确答案』ABCD
法律行为的分类(熟悉)
分类标准 |
分类结果 |
根据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即行为的法律性质 |
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
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 |
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 |
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 |
(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 |
根据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 |
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
根据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 |
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
根据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 |
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
【例题·单选题】根据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可以将法律行为划分为( )。
A.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B.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C.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D.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
『正确答案』A
四、法的形式和分类
1.法的形式(法的渊源)——法的具体的表现形态
我国法的形式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行政规章、国际条约等,注意法律形式的制定机关和法律效力(考试重点)。
法的形式及制定机关
形式 |
制定机关 |
法律效力 |
常用名称 | |
宪法 |
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 |
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 |
法律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
法律效力和地位仅次于宪法 |
《……法》 | |
法规 |
行政法规 |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 |
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 |
《……条例、办法、规定》 |
地方性法规 |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
低于行政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
《…地…条例》 | |
自治法规 |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有权依照当地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
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依据 |
| |
特别行政区的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
|
| |
规章 |
部门规章 |
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构 |
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
《…办法、决定》 |
地方政府规章 |
省级、较大市人民政府 |
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 |
《…地…办法》 | |
国际条约 |
国家之间 |
|
|
注意:我国不实行判例制度,最高法院所作的判决书只是一种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例题1·单选题】(2004年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在我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
A.宪法 B.民族自治地方条例
C.国际条约 D.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宪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例题2·单选题】(2005年单选题)不同法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下列各项中,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
A.宪法 B.同级政府规章
C.法律 D.行政法规
『正确答案』B
【例题3·单选题】(2010年单选题)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颁布,调整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基本社会关系的是( )。
A.宪法 B.法律
C.行政法规 D.行政规章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因此选B。选项A“宪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不包括“常委会”;选项C“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选项D“行政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等制定。
【例题4·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C.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D.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正确答案』B
(二)法的分类 (熟悉)
划分标准 |
法的分类 |
以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 |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 |
以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 |
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 |
以法的内容划分 |
实体法和程序法 |
以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 |
一般法和特别法 |
以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 |
国际法和国内法 |
以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 |
公法和私法 |
【例题1·单选题】(2007年单选题)在下列法的各项分类中,以法的创制形式和发布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的是( )。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一般法和特别法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的分类。
【例题2·单选题】(2008年单选题)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进行分类的是( )。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一般法和特别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正确答案』C
五、法律规范与法律体系(了解)
(一)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的概念
1.法律体系
2.法律部门
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其次是法律调整的方法。
【例题·判断题】(2008年判断题 )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分为若干个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构成一国的法律体系。( )
『正确答案』√
(二)我国现行的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
法律部门 |
解释 |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有关国家机构的产生、组织、职权和基本工作制度的法律;(2)有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法律;(3)有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的法律;(4)有关保证公民基本政治权利的法律。 |
民法商法 |
所调整的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以平等地位而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称为横向关系)。 |
行政法 |
调整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而发生的法律关系(纵向关系)。 |
经济法 |
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市场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人身关系、行政关系等不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
社会法 |
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
刑法 |
|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
调整因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
六、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1.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具体表现为国家计划调控关系、财政调控关系、金融调控关系等
2.市场规制关系,具体表现为完善市场规则、有效地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
注意: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都是“经济关系”,其他如人身关系、行政关系等不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不是所有的经济关系,如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转让关系,归民法调整而不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例题·单选题】(1998年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是( )。
A.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B.市场管理关系
C.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D.财产继承关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称民事法律关系或民商法律关系,不属于经济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