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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辅导笔记(1)
考试吧(Exam8.com) 2010-09-27 17:23:15 评论(0)条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法的概述

  一、法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

  (1)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例题1】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08)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答案:B

  【例题2】下列表述中,反映了法的本质的是( )。

  A、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B、法是国家指定或认可的规范

  C、法凭借国家强制力而获得遵行

  D、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答案:A

  二、法的形式和分类

  1、法的形式。我国法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至尽经过4次修改(1988、1993、1999、2004年);

  (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①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②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6)特别行政区法律;

  (7)行政规章

  ①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②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8)国际条约

  注意: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非规范性文件不是法的形式之一。

  法的形式及制定机关表格

形式

制定机关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

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

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构

地方政府规章

省级、较大市人民政府

国际条约、协定

国家之间

  【例题1】下列法的形式中,在我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

  A、国际条约

  B、立法法

  C、宪法

  D、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答案:C

  【例题2】下列选项中那些不是我国法的主要形式包括( )。

  A、判例

  B、宪法

  C、法律

  D、裁定书

  答案:AD

  【例题3】在我国,法律是指由( )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和。

  A、国务院及各部委

  B、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人大及省级人大

  答案:C

  2、法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这是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所作的分类。

  (2)根本法和普通法

  这是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

  (3)实体法和程序法

  这是根据法的内容所作的分类。

  (4)一般法和特别法

  这是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5)国际法和国内法

  这是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所作的分类。

  (6)公法和私法

  这种划分方法,始于古罗马法学家,在法学界中得到广泛应用。

  【例题1】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进行分类的是( )。(2008年)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一般法和特别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答案:C

  【例题2】在下列法的各项分类中,以法的创制形式和发布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的是( )。(2007年)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般法和特别法

  答案:A

  三、法律规范与法律体系

  1、法律规范的概念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规范是构成法的细胞,法律规范和法的关系,是细胞与整体的关系。

  法律规范的结构是指法律规范的构成因素,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在结构上由三个要素组成,即假定、处理和制裁。理解掌握三个要素的概念及内在联系。

  【例题】我国《公司法》第11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这一条文规定了法律规范的“假定条件和处理模式”

  B、这一条文规定了法律规范的“假定条件”

  C、这一条文规定了法律规范的“法律 后果”

  D、这一条文规定了法律规范的“处理模式”、“假定条件”和“法律制裁”

  答案:A

  2、法律规范的种类

  (1)按照法律规范的性质和调整方式分类,法律规范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①义务性规范是要求人们“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承担一定积极作为义务的法律规范,即“必须怎样”、“应当怎样”。

  ②禁止性规范是“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即“不能怎样”、“不得怎样”。

  ③授权性规范是授予人们“可以”作出某种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即“可以怎样”。

  (2)按照法律规范强制性程度的不同,法律规范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强制性规范一般表现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两种形式:而任意性规范是指允许当事人在法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注意: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都属于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对应的是授权性规范。

  【案例】《会计法》第22条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分析这一条款包含了几个法律规范,各法律规范的结构和类型各是什么?

  【解析】这一条款包括了三个法律规范:(1)“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它的假设即前提是对一般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而言的,处理部分是“应当使用中文”。这是一个义务性规范,也是强制性规范(2)“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该条法律规范适用的情况是民族自治地方的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处理部分是可以在使用中文的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该规范是授权性规范,也是任意性规范,即给民族自治地方的单位一个选择权,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也可以不使用。(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该条法律规范的结构和类型同(2),不再重述。

  【例题1】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关于该法律规范性质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7年)

  A、该法律规范属于义务性规范

  B、该法律规范属于禁止性规范

  C、该法律规范属于授权性规范

  D、该法律规范属于强制性规范

  答案:AD

  【例题2】我国《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该法律规范属于( )。

  A、授权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义务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答案:C

  【例题3】我国《公司法》第148条2款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该法律规范属于( )。

  A、授权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义务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答案:B

  3、我国法律体系的部门划分;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划分为以下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

  (2)、民法商法法律部门

  (3)、行政法法律部门

  (4)、经济法法律部门

  (5)、社会法法律部门

  (6)、刑法法律部门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

  注意:法律部门划分的首要标准是法律的调整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其次是法律调整的方法。

  【例题1】以下选项中,( )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部门。

  A、行政法 B.合同法 C.仲裁法 D.民事诉讼法

  答案A

  【例题2】 我国法律体系可以划分为( )基本法律部门

  A、行政法规 B、民商法 C、宪法 D、刑法

  答案:BCD

  四、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要素: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内容。

  1、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公民、自然人、机构组织、国家、外国人及外国组织。

  2、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可以指物、精神产品、行为、人身。

  3、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各方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五、法律事实

  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依据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标准,法律事实可以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1、法律事件

  (1)法律事件,是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2)由自然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绝对事件,由社会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相对事件。它们的出现都是不以人们(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2、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它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实。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对法律行为作多种的分类:

  (1)根据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内容要求,即行为的法律性质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2)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可分为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对法律行。

  (3)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可分为所作(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

  (4)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这是根据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所作的分类。

  (5)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6)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根据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可以把法律行为分为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

  【案例】会计于某在单位领导的授意下,将一张空白发票填写金额后入账。会计于某与其单位领导的行为是否构成了法律行为?

  解析:会计于某虚开发票入账和其单位领导授意虚开发票入账的行为均构成了法律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例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2005年)

  A、订立合伙协议

  B、签订合同

  C、签订和解协议

  D、签发汇票

  答案:ABCD

  【例题2】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事件的是( )。

  A、发行股票

  B、签订合同

  C、发生地震

  D、承兑汇票

  答案:C

  【例题3】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事件范围的是( )。

  A、经济管理行为

  B、签订合同

  C、战争

  D、擅自发行股票

  答案:c

  五、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相对应,经济法律关系也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所构成。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也称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包括:

  (1)国家机关。

  (2)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包括群众团体、公益组织、文化团体、学术团体、自律性组织等。(3)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和有关人员。

  (4)个人。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权利如经济职权、经营管理权等。经济义务如按时纳税的义务,不得拒绝国家机关依法检查的义务等。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物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也包括人造物,如建筑、机器、各种产品等;还包括财产物品的一般价值表现形式——货币及有价证券。

  (2)非物质财富,也可以称为精神财富或者精神产品,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产品。

  (3)行为。如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等。

  【例题1】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2007年)

  A、公民 B、企业

  C、物 D、非物质财富

  答案:AB

  【例题2】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2006年)

  A、土地使用权   B、发明    C、劳务    D、产品

  答案:ABCD

  【例题3】下列各顶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有( )。

  A、经济管理行为

  B、自然灾害

  C、智力成果

  D、战争

  答案:AC

  【例题4】经济决策行为、提供劳务行为以及完成一定工作行为,都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

  答案:√

  六、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1)市场主体组织关系,如企业和非企业性经济组织。

  (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如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产品质量、价格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所涉及的关系。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主要包括产业调节、计划、国有资产管理、交通、电信、能源、自然资源、环境保护以及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关系。

  (4)社会保障关系。

  【例题】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有( )。

  A、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B、财产继承关系

  C、市场主体调控关系        D、社会分配关系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财产继承关系不属于经济法调整的对象,而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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