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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八点变化 折射2009年度公务员考试之路
华图 2009-02-14 18:35:00 评论(0)条

  2009年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事厅发布了关于2009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公告及1月21日发布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是引领学员复习的关键。华图教研中心有关专家通过对两个文件的认真研讨,总结出八点变化,提醒考生注意:

  第一、选调生列入计划,前途明确。每年单独进行的选调生考试并入统一考试。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6年2月18日以后出生),2007年以前选调到基层工作(不含2007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满一年,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职位专业条件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第二、从严治考,违者严惩。对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考的年限从过去的3年增加为4年。

  第三、细节明确,方便操作。明确规定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资格审查时。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此处变革彰显了新招考制度更加人性化。

  第四、强调实践,深入基层。由山东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需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其中“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是09年的新增要求。

  第五、界定严格,管理规范。基层工作经验认定更加严格,对于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0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第六、面试难度加大,强调素质。面试的考察方式更加多样化,从08年结构化面试的单一形式变为结构化面试为主,也可以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演讲等方式,。

  第七、扩大比例,加强选择。预录用人员比例进一步扩大,进入体检人数从过去的1.2倍增加到1.5倍,并且规定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第八、身体素质,体检公示。对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公示期所出现的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处理方案。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再次提醒参加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要注意变化今年的趋势,积极准备。在此,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预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此次考试,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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