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同意,全省市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含济南、青岛,下同)2009年面向社会考试录用部分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7. 报考市场监管职位的所学专业范围为法学(法律)、经济学、管理学、计算机、中文、财会、金融、审计,由各市局根据各地监管执法需要确定各市的所需专业范围;报考市场巡查职位的,所学专业为法学(法律)、经济学或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人员录用后全部充实到基层工商所,主要从事市场巡查和监管执法工作。
8.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职位和数量
全省市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009年计划招考录用公务员270名,分为市场监管和市场巡查两个职位。人员录用后安排到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工作。
各市工商系统录用职位、计划及咨询电话:
单位 市场监管 市场巡查 咨询电话
淄博 4 11 0533-3110935
枣庄 2 5 0632-3826072
东营 2 3 0546-8333032
烟台 3 9 0535-6081034
潍坊 4 13 0536-8588306
济宁 5 18 0537-2883833
泰安 2 20 0538-8502919
威海 6 24 0631-5237170
日照 5 15 0633-8816052
莱芜 2 6 0634-6235793
临沂 10 32 0539-8108209
德州 10 30 0534-2323698
聊城 6 20 0635-8439211
省工商局 0531-88527592
三、其他事项
市以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录用公务员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工商局配合。报名办法、考试录取办法及其他相关事项见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的《招考简章》。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