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无形资产
第一节 无形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一、无形资产概述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本章所指无形资产。
二、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一)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其中,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包括使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专业服务费用、测试无形资产是否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的费用等,但不包括为引入新产品进行宣传发生的广告费、管理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也不包括在无形资产已经达到预定用途以后发生的费用。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金额除按照本书“长期负债及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二)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本书“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的有关内容确定。
(四)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会计处理。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不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确实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停止自用土地使用权而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应将其账面价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第二节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一、研究与开发阶段的区分
二、研究与开发支出的确认
(一)研究阶段的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应确认为管理费用。
(二)开发阶段的支出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很可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作为管理费用。
三、内部开发的无形资产的计量
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成本,由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创造、生产并使该资产能够以管理层预定的方式运作的所有必要支出构成。可直接归属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费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该无形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按照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可以资本化的利息费用等。在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可直接归属于无形资产开发活动之外的其他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间接费用,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可辨认的无效和初始运作损失,为运行该无形资产发生的培训支出等不构成无形资产的开发成本。
内部开发无形资产的支出仅包括在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和,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四、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设置了“研发支出”科目, “研发支出”科目余额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开发支出”项目。
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通过“研发支出”科目归集。
(一)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会计核算时,首先在“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中归集,期末结转到管理费用。
(二)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的才能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首先在研发支出中归集,期末结转管理费用)。
【例6-1】20×9年1月1日,甲公司的董事会批准研发某项新型技术,该公司董事会认为,研发该项目具有可靠的技术和财务等资源的支持,并且一旦研发成功将降低该公司的生产成本。2×10年1月31日,该项新型技术研发成功并已达到预定用途。研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直接相关的必要支出情况如下:
(1)20×9年度发生材料费用9 000 000元,人工费用4 500 000元,计提专用设备折旧750 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3 000 000元,总计17 250 000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7 500 000元。
(2)2×10年1月31日前发生材料费用800 000元,人工费用500 000元,计提专用设备折旧50 000元,其他费用20 000元,总计1 370 000元。
本例中,甲公司经董事会批准研发某项新型技术,并认为完成该项新型技术无论从技术上,还是财务等方面都能够得到可靠的资源支持,研发成功将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并且有确凿证据予以支持。因为,符合条件的开发费用可以资本化。
其次,甲公司在开发该项新型技术时,累计发生了18 620 000元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为8 870 000元,符合“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条件。
甲公司的财务处理为:
(1)20×9年度发生研发支出
借:研发支出——××技术——费用支出 9 750 000
——资本化支出 7 500 000
贷:原材料 9 0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4 500 000
累计折旧 750 000
银行存款 3 000 000
(2)20×9年12月31日,将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转入当期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研究费用 9 750 000
贷:研发支出——××技术——费用化支出 9 750 000
(3)2×10年1月份发生研发支出
借:研发支出——××技术——资本化支出 1 370 000
贷:原材料 8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500 000
累计折旧 50 000
银行存款 20 000
(4)2×10年1月31日,该项新型技术已经达到预定用途
借:无形资产——××技术 8 870 000
贷:研发支出——××技术——资本化支出 8 870 000
第三节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
(一)估计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
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或确定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注: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通常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遵循孰低原则。
(二)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复核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并按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视为会计估计变更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
(一)应摊销的金额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是指其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可能存在。
(二)摊销期和摊销方法
企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其摊销年限和摊销方法,并按照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例6-2】20×9年1月1日,甲公司从外单位购得一项新专利技术用于产品生产,支付价款75 000 000元,款项已支付。该项专利技术法律保护期间为15年,公司预计运用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在未来10年内会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假定这项无形资产的净残值均为零,并按年采用直线法摊销。
本例中,甲公司外购的专利技术的预计使用期限(10年)短于法律保护期间(15年),则应当按照企业预期使用期限确定其使用寿命,同时这也就表明该项专利技术是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且该无形资产用于产品生产,因此,应当将其摊销金额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取得无形资产时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75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75 000 000
(2)按年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专利权摊销 7 500 000
贷:累计摊销 7 500 000
2×11年1月1日,就上述专利技术,第三方向甲公司承诺在3年内以其最初取得公允价值的60%购买该专利技术,从公司管理层目前的持有计划来看,准备在3年内将其出售给第三方。为此,甲公司应当在2×11年变更该项专利技术的估计使用寿命为3年,变更净残值为45 000 000元(75 000 000×60%),并按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
2×11年该项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5 000 000元(75 000 000-7 500 000×2-45 000 000)÷3。
甲公司2×11年对该项专利技术按年摊销的账务处理为:
借:制造费用——专利权摊销 5 000 000
贷:累计摊销 5 000 000
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减值测试
根据可获得的情况判断,无法合理估计其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应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按照准则规定,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摊销,但应当在每一会计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第四节 无形资产的处置和报废
一、无形资产出租
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注:发生的相关税金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二、无形资产出售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三、无形资产报废
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其账面价值转作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