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 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010 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安人民警察简章》、《2010 年青岛市考试录用监狱公务员( 人民警察) 简章》、《山东省法院系统2010 年统一招考法院工作人员简章》、《2010 年山东省检察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发布,并对资格审查阶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经研究,并报经上级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同意,我市2010 年公务员招考笔试的合格分数线确定为55 分。
二、资格审查人员的范围
对报考我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安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法院系统公务员、检察院系统公务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笔试结束后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为方便考生,便于对因资格审查中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及时进行递补,在合格分数线内,相同职位录用计划1 人的按1 : 5 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2 人以上的(含2 人)按1 : 4 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以上比例的部门和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范围。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结束后,按《简章》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发放面试通知。对因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资格而产生的人员空缺,由报考同一职位且已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安排:
2010 年5 月31 日 对报考规划局、工商局、各区市机关及乡镇机关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010 年6 月1 日 对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北墅监狱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9:00 —11:30 13:00 —17:00
地点: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海尔路178 号)
四、有关要求:
1. 必须本人 参加资格审查 。 被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 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2. 请务必带齐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资格审查所需其他资料原件、复印件。资料准备不充分,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向报考机关提交《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要由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劳工)部门出具。无业人员要由档案代管机构出具;职位要求考生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考生也要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
咨询电话:0532-85911231 18753220277
监督电话:18753220288
附件:1 、青岛市2010 年度考试录用 规划、工商、区市机关及乡镇机关公务员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