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组织部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2010年上半年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综合成绩及职位排名公告
海南省2010年上半年招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综合成绩及职位排名情况予以公告。
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全省司法厅系统的体能测试由省司法厅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2010年上半年海南省行政机关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综合成绩和职位排名表
2、海南省省直党群政协机关2010年招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笔试综合成绩和职位排名表
3、关于2010年上半年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试笔试成绩有关问题的说明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2010年上半年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
划定面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的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结合这次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综合成绩与我省实际情况,现划定海南省2010年上半年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最低入围分数线,并予以公告。
一、本次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最低入围分数线按省直机关、市县单位和少数民族地区市县单位(琼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乐东、东方)分别划分。
二、省直机关的面试最低入围分数线划定为55分(含55分);市县单位的面试最低入围分数线划定为45分(含45分);少数民族地区市县单位的面试最低入围分数线划定为40分(含40分)。
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0898-65371866)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898-65200852)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全国2010年13省公务员考试"联考"考后专题
编者按:
2010年海南公务员考试于2010年4月25日举行。
根据海南公务员考试规律,2010年海南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预计将在考后一个月之内开始。
考试吧将第一时间发布2010年海南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信息,请考生关注考试吧公务员考试网。
》》参考2009年海南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2009年海南第一批公务员考试考试时间:2009年9月13日;2009年海南第一批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2009年10月9日
考后注意事项:
笔试综合成绩合成
(1)考试科目为两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或《专业》占40%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科目为三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30%、《专业》占30% 合成笔试综合成绩。
(2)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市)职位的,按本人笔试综合成绩的5%给予加分。
(3)根据共青团海南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琼团联字[2007]8号)和《关于印发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方案的通知》(琼教[2006]54号)精神,到我省享受中西部政策的11个市县(琼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乐东、东方、临高、定安、屯昌)及三亚的部分贫困乡镇(海棠湾、田独、凤凰、天涯、育才、崖城)服务的志愿者,到我省被列为国家、省扶贫开发重点的6个市县(东方、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陵水)工作的特岗教师,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上述地区的招考职位,笔试综合成绩加5分。
(4) 中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报考者须向教育厅、团省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教育厅、团省委在笔试结束5天内向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提供考生名单。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请在笔试结束5天内向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三楼326室)报送考生户口所在地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局)出具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办理加分。
面试
1、面试对象。一是确定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全省的最低入围分数线(界定是否达到最低入围分数线的考生成绩包含笔试加分);二根据笔试综合成绩和招考职位数,在最低入围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位数在10人以上的职位,比例为1:2,招考职位数在9人以下的,比例为1:3。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由省直招录单位人事部门,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招录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2010年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报名表等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职公务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