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和全省统一部署,决定组织实施铜陵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办法和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
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的发布职位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等招录工作,纳入全市统一组织实施,审批录用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二、考录计划和职位
全市共计划考录公务员148名。其中,法院系统20名,检察院系统17名,公安系统41名,司法系统4名,森林公安机关2名,市(县、区)参公单位14名,乡镇机关8名(含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计划1名,具体事项在铜陵先锋网、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今日铜陵》等媒体公告),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42名。
各机关招考职位、录用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www.tlldbzh.gov.cn)、铜陵先锋网(网址:www.tlxf.gov.cn)等媒体上发布的《铜陵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铜陵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章》(以下称《招考公告》和《职位简章》)。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与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至1992年1月1日期间出生,特殊职位另行规定);
7、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报考乡镇机关专门用于招录经省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后聘用在农村工作满两年以上且在岗的选聘生和“三支一扶”人员的职位,服务期计算截至到2010年10月30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毕业后至2010年7月31日期间的基层工作时间累计满两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其他录(聘)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铜陵先锋网等媒体上发布的《招考公告》和《职位简章》。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apta.gov.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0年5月4日9:00至5月9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安徽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招考职位规定的专业需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负责解释。
(三)网上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0年5月11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10年5月11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5月14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0年5月26日至5月28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0年5月29日至5月31日期间,由报考人员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四)报名有关事宜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4:1,方可开考。专项用于招录选聘生和 “三支一扶”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开考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个别要求特殊的职位,如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考。取消招考职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2010年5月16日9:00—16:00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改报其他职位。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1、报考计算机、法律、财会、税收、公安、外语等专业性较强工作职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报考其它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其中,市级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申论》考试科目为A卷;县(区)、乡镇机关职位的《申论》考试科目为B卷。
2、市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专项用于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以《安徽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发布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网址为:www.ah.hrss.gov.cn,供报考人员查询。此次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及有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0年5月3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 14:00——16:00 《申论》或《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或《专业知识》)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合成前在每科成绩上各加2.5分。对经我省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后服务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选聘生和聘用在农村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合成前在每科成绩上各加2分。既是少数民族又是选聘生或“三支一扶”人员的,按最高一项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统一于笔试后至2010年6月2日前将证明材料,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审核时,少数民族报考者须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②父母任一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③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民委关于其民族情况和与其父母血亲关系的证明。选聘生或“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①本人的身份证和毕业证书;②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代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本人工作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的证明。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设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按此标准执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环节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六、考录相关事宜
有关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监督检查等具体事项详见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铜陵先锋网等媒体上发布的《招考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562-5880341(报考审判、检察机关和群团机关政策咨询),0562-2168522(报考行政机关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562-5880279。(上述咨询、举报电话自本公告发布时启用,除报名期间外,均在正常工作日内使用)。
本公告由中共铜陵市委组织部、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政策咨询,由市委组织部负责)。
特此公告。
中共铜陵市委组织部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4月21日